92.5%受访者认为泡沫学术有套取科研经费之嫌

2013年10月31日10:1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学术泡沫 科研经费 学术不端行为 科研人员 科研效率 学术腐败 学术资源 科研基金 科研能力 学术追求

“学官们”把年轻人的路都挤没了

张健行告诉记者,近年来,从国家课题指南的发布,到课题招标、审批等一系列环节,非学术因素的比重越来越大。这一方面造成了大量重复劳动,另一方面会产出不少“废品”。后果肯定是学术的“逆淘汰”,“这样的研究即便能保证最低质量,也肯定不是创新性的研究”。

他指出,因为国家课题对地方院校很重要,很多地方高校会下行政命令组建课题组,并且动用灰色经费补贴课题组和打点关系,“拿到科研经费或者继续用于跑关系,或者用于课题结果出书。即使学术成果很差也没关系,只要能提供出版经费就行。”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张鸣认为,“泡沫学术”是结构性的,来源于一种“认官不认学”的体系。在行政导向的学术评审机制中,官员有更多机会参与评审,也更有可能拿到课题。“有的院长、副院长身兼数职,非常忙碌,手里还有好几个课题,最终还能拿奖。这里面就很有问题。”

“除此之外,课题指导过程中的导向偏离也制造了‘学术泡沫’。”张鸣说,尤其在人文社科领域存在很多“假大空”的课题,甚至是直接“编故事骗人”。即便是这种课题,如果没有关系也很难“跑”下来。“拿下来后,在几十万元的经费中给代笔学生一点跑腿钱或者不给钱,学生在做的时候不懂就诉诸抄袭。很多学术论文的造假都是这么来的。”

张鸣介绍,随着国家科研投入的增加,现在动辄申请到几十万元、上百万元的科研经费。但许多985、211高校的课题质量却并没有提升,而且缺乏实际意义。在张鸣看来,我国学术科研领域“泡沫”过多的后果非常严重,将会导致整个科研体系的崩塌。一方面,国际学界对中国学者的学术信誉诟病已久。如果学术不端的人可以继续这样胡闹逍遥,国内学界的信誉有可能整体破产;另一方面,行政化导向造成了国内老实做学问的年轻人经常拿不到课题、发不了文章,“‘学官们’把年轻人的路都挤没了,以后怎么能有创新性成果?”

调查中,受访者认为大量的“学术泡沫”将直接导致我国的“科技创新动力缺乏”(21.2%),并加剧“学术不端行为”(18.5%)和“科研经费腐败”(17.9%),而高校的科研能力也会因此“持续下降”(15.0%)。不仅如此,学术泡沫的增加也会“打击年轻学者的学术热情”(9.1%),使“学术领域权利膨胀严重”(5.5%),并最终造成“科研人员的地位下降”(4.3%)。

反对意见的充分表达会对遏制“学术泡沫”产生积极作用

清华大学本科生李明新(化名)认为,应该通过完善科研经费分配体制来指导课题选择,“理工科领域的课题有的可能一时半会儿没有应用领域,或者方向很小众,但都属于用心做科研的范畴,和套取经费有本质区别。”因此,哪些课题属于“泡沫”不该由市场或个人来说,而是要有规范的体系来筛选和界定,并且可以通过资金分配方向让人分辨出哪些是好的研究。

浙江理工大学生态学专业研究生梁学智(化名),最近参与了一项室内植物与有毒气体的课题,课题负责老师和两位管理人员既关心研究进展,又常和同学们一起交流实验问题,并调动自己的学术资源解决困难。在这种氛围下,参与的学生都很有热情,有时为了完备的测量数据还会熬夜,“这种敬业严谨的科研态度是老师们带出来的。”

在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所副所长雷毅看来,“学术泡沫”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学术的不严谨。就我国现行的科研基金评审机制而言,某一领域的专家数量是一定的,各个科研工作者的研究方向彼此也比较了解,评审过程尽管采取的是匿名评审,但在学术界难免会有“你评我,我评你”的情况出现。所以,一方面,学者本身要有“学术良心”,要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对课题申报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学术是一点一滴,而不是宏大叙事、夸大其词”;另一方面,应该进一步在学术领域提倡言论自由,反对意见的充分表达会对遏制“学术泡沫”产生积极作用。

“遏制学术泡沫,关键在于国家整个审核机制的完善,在于敢不敢斩断一小部分人的个人利益。”蒋建国建议,具体做法可以包含:首先,明确项目要求,缩小申请范围;其次,各基金主管部门加强沟通,保证资金公平使用;再次,完善评审标准,避免课题重复申报;最后,还要使经费的使用透明化。课题负责人制的经费使用方式虽然提高了科研效率,但也要限定在一定的框架中,明确科研用途,避免暗箱操作,否则,这种方式将会助长弊端。

对于遏制“学术泡沫”的办法,受访者认为首先应该“改革评审机制,透明公开”(29.4%),其次为“对泡沫课题人员追究责任”(20.3%),然后要“遏制权利课题、领导课题”(19.5%)。另外,“加强对学术成果的审核”(10.3%)、“公开课题经费使用情况”(7.3%)、“严审申报人的能力和水平”(5.7%)和“请行业专家做第三方家督”(3.6%)也被提议为有效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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