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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越南海洋法》,国家海洋局网站近日连续刊载署名文章,指出越南主张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所谓的“主权”毫无法理依据;《越南海洋法》将我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纳入其“主权”和“管辖”范围违背历史事实;越南执意为西沙和南沙立法,严重侵犯中国主权。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白蕾撰写的文章指出,尽管《越南海洋法》将我国西沙、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纳入所谓越南“主权”和“管辖”范围,但事实上,对于西沙和南沙群岛的主权,越南既没有历史依据,更没有法理依据。越南的单方面行动根本无法改变中国对西沙和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的事实。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陈韶阳表示,回顾历史,不难发现越南方面的说辞漏洞百出,前后矛盾,出尔反尔。《越南海洋法》中所指的“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只是越南近海中的一些岛屿和沙滩,同我国西沙、南沙群岛毫无关系。
此外,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越南政府无论在其官方声明、照会或是领导人的谈话中,还是在官方出版的报刊、教科书和地图中,都一再承认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然而,1974年之后,越南觊觎南海蕴藏的丰富资源,罔顾历史事实和法理依据,出尔反尔,将西沙、南沙群岛划归其“管辖”范围,这一行为违反了国际法中的“禁止反言”原则。
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疏震娅认为,越南此次执意将中国领土写入越南海洋立法,是无视中国固有领土主权,违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错误行为。这严重侵犯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海洋权益,严重违反了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是非法无效的。(记者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