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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纵深
“政府信息公开应建追责机制”
自2008年5月至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推行四年。一直从事该方面研究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表示,《工作安排》系首次从国务院层面,明确年内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内容,但其更深层次的作用在于,解决了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以来的“掣肘”问题——供需“对接”缺口,即“供方”政府公开的内容,与“需方”百姓需要的内容之间,存在缺口。
《工作安排》制定于4月28日,而4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今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就提出上述“八大要点”,均为公众关注度最高的民生“焦点”。随后制定的《工作安排》,则对“八大要点”做出细化安排。
“三公公开”出详规
自2009年“三公公开”面世起,仅见数据不见花钱明细的公开模式,一度遇到社会各界质疑。对此,《工作安排》要求公开公款购车和公款出国“明细”。但是,对于公款大吃大喝现象,《工作安排》仍只规定,“公开公务接待有关情况”。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解决公务接待费最好的办法,就是“三公公开”,“现在有些不太好公开的,都是因为公务接待费比较高。”
王锡锌表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一直存在“挤牙膏”现象,“比如财政预决算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来就有明确规定,但一些单位一直没有公开。‘三公公开’不见明细也是相同问题”。他认为,《工作安排》可以防范“挤牙膏”现象,增强政府公开信息的主动性。
“制度建设”提上日程
此外,一些专家学者曾指出,目前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两大问题:制度建设和组织机构建设欠缺;考评机制不明晰。对此,《工作安排》已将“制度建设和组织机构建设”提上日程,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配齐队伍”;食品安全信息、环境保护信息等,“公开前,要对公开后的社会反响进行预判,做好应对预案;公开后,要跟踪舆情,主动引导,对易于引发炒作的情形,要及时发布正面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政府信息公开涵盖面很广,要做好必须依托一个专业团队,可目前大多归到办公厅等机构。而考评机制如果不明确,对于不公开的单位没有追责惩戒机制,那么公开难免表面化”,王锡锌说,对于考评机制,《工作安排》未涉及,“期待今后能够完善,而且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成绩’,最好公众有打分权”。(王姝 金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