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偏低缺乏吸引力

2011年11月17日11:0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城乡居民 养老金 保障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养老保障 城乡统筹 城乡二元结构 养老保险改革 居民收入 待遇标准

社保,百姓为何难满意(民生·民声)

待遇水平偏低、制度本身不够公平、高通胀背景下对未来的担忧,交织在一起,加剧了人们对社会保障的不满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标志着我国实现了养老保险在制度上的全覆盖。这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却引来不少质疑。“‘全覆盖’是说大话吧,身边‘老无所依’的人太多了!”“那么一点养老金,全覆盖了又有什么用?”

不仅是养老,医保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到“十一五”末,我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保的参保人数超过12亿,说“覆盖全民”当不为过。但是,倘若有人讲我国已实现全民医保,照样要被骂得铺天盖地。

社保建设不断向前推进——法律出台、制度建立、覆盖面扩大、待遇水平提高,为什么老百姓却是满意的少、抱怨的多?

是人们不知足、对社会保障的要求过高?是不懂中国国情,一味和高福利国家比?是把生活的其他压力都转嫁到社保了?不排除这些成分或多或少存在,但当前社会保障本身的不足更需要反省。

其一,待遇在提高,但提高后还是太低了。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每月55元,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也是55元。这部分城乡居民,过去一分钱养老金也没有,现在每月领至少55元,“从0到55”,有当然比没有好。可一年660元,尚不及目前国家1196元的扶贫标准线,肯定不能指望从此“养老不犯愁”。中国现阶段的国情要求社会保障必然是低水平的,只是,低水平也应有个底线,水平太低还怎么配得上“保障”二字?

其二,社保制度本身的不公平加剧了人们的不满。养老保险,城市一个样、农村一个样;城市内部,职工一个样、居民一个样;职工内部,企业职工一个样,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员工又一个样;随着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的推进,将来可能还会出现公务员一个样、事业单位员工一个样。人们并非不能接受不同的制度,而是不同制度间的待遇差别实在太大。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七连调”,为什么收获的掌声有限,反倒引发对“双轨制”更多抱怨?因为相似的个人条件,从不同渠道退休后养老金常常能差出一倍。

其三,高通胀背景下人们对未来普遍感到没把握,此时如果社保制度安排不能对百姓的期望有所回应,不满情绪就会成倍放大。今年以来,我国物价快速上涨,猪肉每公斤涨到20多元,鸡蛋每公斤涨到8元左右,中低收入家庭普遍感到“钱不禁花”,更担心生活中出现“万一”——万一家人得大病、万一失业、万一出工伤……国务院提出,到年底各省都要建立起“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不过,从目前已启动这一机制的地方看,主要针对的是低保家庭和低保标准,其他保障基本没有动静。

建立并完善社保制度是件为民谋利的好事。好事怎么收到好效果?途径之一当是正视百姓的不满并使之成为制度完善的动力,让社保真正担当起“安全网”、“稳定器”的作用。

养老保险改革进入“深水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胡晓义

●面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一是不怕,坚信只要保持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中国任何时候都能养活自己的老年人;二是认真对待,从现在起,一分钟都不能耽误,抓紧进行制度、政策、资金安排的准备

养老保险是实现全体中国人民老有所养的最重要制度安排。此前,城镇职工和农村居民已经有了制度安排,今年下半年开始试点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城乡全覆盖的制度体系最终形成,全体国民都纳入了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改革已渐进“深水区”,原有的矛盾还没有彻底解决,新的矛盾又在凸显,真正实现全体中国人民老有所养的目标依然任重道远。

从规律上看,社会保障属于上升无止境的刚性需求。当制度安排严重缺失时,有一份基本保障是最突出的需求;当制度逐步健全后,提高待遇水平的需求会强烈起来,群体之间相互攀比将成为惯常现象;而对于有了相当保障的群体来说,更加便捷的服务需求将凸显出来。必须充分认识这种规律,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

目前,较为突出的矛盾可以概括为4方面:

一是制度建设仍有缺失。譬如“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金省级统筹乃至全国统筹等。

二是城乡分割格局亟须改变。每年有1000多万农村人口转到城镇就业和定居,同时有上亿农民工在城乡间频繁流动,新农保制度也在迅速覆盖全国农村。这3个变化的因素,要求做好城乡间政策衔接,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建设。

三是利益关系调整难度不小。“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加快完善社保体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这是第一重利益分配关系——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第二重,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具体到养老保险待遇上,存在着机关与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同类退休人员、集体企业与国有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就业人员等种种利益差别和攀比关系。平衡这些利益关系,不可能、也不应当简单地把各类群体的待遇标准拉平,而要按照中央关于“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努力实现规则公平,并在多次调节中逐步缩小相关群体之间不合理的差距。第三重,在同一群体中也存在着利益差别,如参保长短、缴费多少,还有改制中的老人与中人、中人与新人。处理这类关系,要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基本原则,即使在普惠式的制度安排中,也应适当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引导和激励机制。

四是制度持续发展挑战严峻。201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1.77亿人,占总人口的13.26%,预计到“十二五”期末将达到15%左右。有学者测算,我国总人口抚养比在2015年前后突破50%,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口机会窗口”将逐步关闭;即使严格控制养老金增长水平,2030年前后养老金支出总额也将以10万亿计。各种研究的成果还需深入论证,但总的判断方向是一致的,即人口老龄化来势迅猛,将在今后5—10年内对我国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带来深刻影响!面对这一严峻挑战:一是不怕,坚信只要保持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中国任何时候都能养活自己的老年人,而且会让他们生活得越来越好;二是认真对待,从现在起,一分钟都不能耽误,抓紧进行制度、政策、资金安排的准备。

“十二五”时期,是养老保险制度实现稳定、定型、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阶段。目前,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制度基本完备,体系比较健全,范围大幅扩展,待遇稳步提高,向着“人人享有、共享增长”的目标迈进。(白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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