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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记者调查地下室遭阻拦
本报讯居民李大爷说,这里几乎每个楼栋的地下室都在出租。
昨日下午,记者从7号院的7号楼一单元旁的地下室入口进入,地下二层一个房间住了人,门口摆着简易餐桌,空气浑浊,散发着异味。这时,一对男女从地面追了下来,并称自己是物业看管地下室的人员,不让记者进入屋内。但记者要求他们一起去物业公司,遭拒绝。
当记者从这个地下室出来之后,发现刚才的男子在打电话,而记者接下来去另一个地下室入口时,已经有了一名女子在门口“站岗”,并不让记者进入地下。
记者又先后前往近10个地下室的入口,每个入口均有人在“把守”。另外,还有一名男子和一名女子一直尾随在记者身后。
小区居民李大爷说,当时这些出租者擅自把地下室打隔断,改建出租屋时,居民们就表示强烈的反对,并向物业反映,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这些违法出租严重干扰了我们的生活。就拿每个单元的门禁来说,有些人没有门禁卡,所以经常踹门,门禁就坏了。门禁都修过很多次了,有时候上午刚修好,下午就坏了。安全得不到保障。”李大爷说,有些人还乱扔垃圾、在楼前晾晒衣被,小区管理混乱。
背景
北京集中清退人防工程租户
2010年初,北京制定清退人防工程散居户的三年计划。市民防局局长王永新曾表示,从2011年起,北京将用半年到一年时间,集中清退人防工程中的散居户,今后人防工程将逐步公益化,不用于经营出租住人。
今年8月,市政府发布《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禁止擅改地下空间用途;不得出租违建地下空间;非居住用途的地下空间不能出租居住等。
难点
“房东”要求赔偿1200万
本报讯 “不仅你们,连我们去做工作的时候,这些经营者都会阻扰。每次我们去,他们都会把地下室的大门锁起来。不让我们和租户们见面。”丰台区综治办相关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这些经营人百般阻挠的原因,就是因为触及到他们的经济利益。这17名经营人经常阻挠宣传工作。
为此,工作组曾多次约谈经营人。目前17名经营人的主要要求是,请政府协调开发商赔偿其转让费、装修费、办证费等经济损失或允许其经营至合同期满,其口头要求的赔偿金额为1200万元左右。
这位负责人表示,工作组也就此问题与开发商等进行过沟通,但因为地下室层层转租,开发商、承租人与现经营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复杂,各方就赔偿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且有些承租人拒绝与工作组正面沟通,手机都无法接通,因而给整治工作的开展带来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