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基会回应老年公寓质疑 称此系养老模式探索

2011年08月14日10:4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红基 老年公寓 公寓房 养老模式 养老基金 养老服务机构 红会 养老机构 北京曜阳 中国红

6月28日,位于密云的北京曜阳国际老年公寓基本建成。本报记者王贵彬 摄    

质疑3

与房地产开发有何区别?

不属“经营性老年地产”,又不同于一般性“公益性老年地产”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老年公寓涉及到土地使用和房屋建设,应该说也是房地产的一种。在国家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跟进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企业将目光投向了一个新的领域———“老年地产”,甚至连国外的资本也注意到中国养老房产的需求。

根据社会资金投资目的不同,“老年地产”应分为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类,二者截然不同。

曜阳国际老年公寓不属于社会资金“经营性老年地产”,但又不同于一般性“公益性老年地产”。

质疑4

公益机构是否从中牟利?

增值或盈利不可以分配,只能用于公益活动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根据规定,公益机构或非营利组织是可以通过合法方式使基金增值或进行经营活动并盈利,不同的是这种增值或盈利不可分配,只能用于公益活动。

具体到老年公寓,对于土地通过划拨获得又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如“扬州曜阳”、“富春江曜阳”,都可从事经营活动,收入仍用于公益。对“北京曜阳”这样“半公益、半经营”探索性的老年公寓,由于土地是通过有偿出让方式获得,就应允许合作企业开展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在内的经营活动。合作企业因用公益机构品牌,应将收入一部分归公益机构。

■ 背景

北京曜阳

(八成权益属于企业)

2010年6月落成,由中国红基会和国有企业北京城建集团合作兴办。红基会拥有20%权益;其余80%权益属于企业。

扬州曜阳

(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

2009年11月落成,中国红基会利用社会定向捐赠资金和设备建成,登记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建设用地由政府划拨取得。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