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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曜阳国际老年公寓售楼处上印有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标志。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项目被指免费拿地进行地产开发;红基会称此系养老模式探索,目前均处于亏损状态
针对“曜阳老年公寓项目”涉嫌免费拿地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质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前日正式回应称该项目属于“半公益、半经营”性质,对于土地通过有偿出让方式获得的项目,就应允许合作企业开展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在内的经营活动。
中国红基会介绍,2004年开始,他们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启动曜阳老年公寓项目。这是由公益机构与爱心企业合作,探索公益性服务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新型社会养老模式。
截至目前,已建成了“扬州曜阳”、“北京曜阳”、“富春江曜阳”三所老年公寓。
中国红基会称,地方国土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分别向三所老年公寓,通过划拨或有偿出让提供了土地。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认为,由于是公益机构和爱心企业合作,就应该考虑双方的利益诉求。老年公寓项目在鼓励动员爱心企业贡献一部分利益,包括一定比例的公寓房和经营中的一部分收益,用于公益性养老的同时,也考虑了企业应有合理收益,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权,如“北京曜阳”。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称,建成并已运营的“扬州曜阳”、“北京曜阳”和国内其他老年公寓一样,目前均处在亏损状态。
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闫青春认为,“公助民办、公建民营”是兴办养老服务事业和养老服务机构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不要简单地把公益和经营对立起来,但在公益机构与企业合作中,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达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
质疑1
公益机构为何与企业合作?
合作企业进行营利或非营利经营,调动企业参与公益积极性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公益活动需要资金的支持,为了解决老年公寓建设资金问题,中国红基会尝试与爱心企业合作,即通过签订协议,由企业全部出资,并将建成后的“曜阳国际”一定比例的公寓房,由中国红基会用于公益性养老。
合作企业根据获得老年公寓建设用地的方式,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经营。这种合作模式整合了社会资源,体现了社会兴办养老机构的要求,同时调动了企业为公益事业作贡献的积极性,得到了很多企业响应。
质疑2
什么人入住曜阳老年公寓?
公益性养老服务对象主要是对社会作出贡献的老年朋友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曜阳国际老年公寓公益性养老服务对象主要是那些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老年朋友。除政府给予他们的特殊待遇外,公益机构也可利用社会资金和资源给他们特殊照顾,特别是一些居家养老缺乏较好条件的老年朋友,应入住到老年公寓。这是为政府分忧解难,因此得到了地方政府和多个部门的大力支持。
另外,我们正筹建“曜阳养老基金”,利用社会和企业捐赠,通过发放补贴、体检、医疗、救助等形式,对特殊困难家庭老人的养老进行帮扶,以便惠及更多老年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