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外国人申请来华猎杀岩羊藏原羚 评审获通过

2011年08月08日14:4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藏原羚 岩羊 猎捕 猎杀 狩猎场 申请材料 野生动物保护法 驯养繁殖 特需狩猎 行政许可法

日前,7名美国人分别通过国内的正安国际旅行社、中国妇女旅行社等两家代理机构,提出赴青海省都兰国际狩猎场采集我国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标本的行政许可申请,引发社会热议。随后,由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委托,“野生动物猎捕专家委员会”的12名专家对此进行了4小时的评审,多家国内媒体列席旁听。此次为何启动外国人申请来华采集野生动物标本的审批程序?此类“特需狩猎”活动是否可控,会不会对野生动物保护造成不良后果?

暂停5年后缘何重启?

狩猎场表示,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野生动物自然死亡,这些资源没有得到利用

8月5日,“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标本采集行政许可申请”通过专家评审。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表示,将在核实相关申请材料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的基础上,在20个工作日内对此申请给予批复。

在我国,出于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目的的“特需狩猎”,在法律上是允许的。

野生动物猎捕专家委员会成员、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毕雁英表示,实际上,此类狩猎不仅向外国人开放,也向中国人开放,但截至目前,还没有中国人提出相关申请。

早在2006年8月,相关部门拟在成都举办首次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拍卖会,由于受到广泛质疑,此后,外国人来华狩猎活动被暂时叫停。

此次外国人申请狩猎的都兰国际狩猎场,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境内,总面积约为2.6万平方千米。其中,岩羊、藏原羚、白唇鹿、马鹿、盘羊等5种主要可供狩猎的野生动物,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1988年与2009年的对比调查结果显示,都兰国际狩猎场的岩羊由约3万头增至约4万头,藏原羚由约480头增至1500头,白唇鹿保持约600头;而马鹿、盘羊数量明显减少,由约1000头分别降至约300头、200头。

据介绍,1988年—2006年,都兰国际狩猎场通过开展“有限狩猎”活动,共纳税400万元,并将狩猎所获资金中的280万元用于当地野生动物保护。“这对于保护当地牧民利益、野生动物资源都有积极作用。”都兰国际狩猎场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地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野生动物自然死亡,如岩羊每年为40—50头,藏原羚为20—30头,这些资源没有得到利用,都被白白浪费掉。

“我们每年都组织几十名国内猎手,到非洲、南美等地捕猎100多种野生动物,国外的专题狩猎旅游市场是对国内开放的。”正安国际旅行社负责人表示,“我社接洽的外国人,按照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行政许可法》,申请猎捕岩羊6只、藏原羚4只,既不违反国内法律,也符合国际惯例。”

“此次捕猎量远远低于国际标准,对当地野生动物影响可忽略不计。”都兰国际狩猎场负责人表示,2011年—2012年,按照当地野生动物资源状况及猎捕率不超过5%的国际经验,建议在都兰国际狩猎场猎捕岩羊520只,猎捕率为1.22%;猎捕藏原羚53头,猎捕率为3.48%。

据介绍,截至2005年年底,我国共接待国际猎人1101人次,狩猎野生动物总数1347头(只),狩猎收入3639万美元。据了解,外国人来华狩猎交纳的费用,除了狩猎场自留一部分,剩下的40%归省里、4%归州里、56%归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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