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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农民工”称谓,是历史的进步。但真正要改变的,不是“名”而是“实”,即简易的用工制度和城乡二元区隔
春节刚过,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布,成都将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和相应的就业配套制度体系,这意味着,今后在成都,劳动者不论出身户籍,都可以享受完全相同的职业培训、就业援助、失业保险等公共就业服务。这意味着,仅从职业角度来说,“农民工”的身份将从成都消失,进城务工者将和本地市民一样,成为平等的劳动者。(2月15日《新华每日电讯》)
当然,这只是对政策的一种通俗化解读,距离实现全域统一户籍和实现城乡一体化,只是迈出了第一步。现在说告别“农民工”,还为时尚早。事实上,农民工已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农民工这个名字“非工非农”,还涉嫌歧视,因此,早几年就有人郑重其事地建议给“农民工”改名。改一个称谓固然容易,但并不能改变这个庞大群体的实际境遇。“农民工”的称呼,原本也是知识人为了方便加在他们身上的,慢慢约定俗成,从中央文件到农民工自己,也都习惯了这么叫。真正要改变的,不是“名”而是“实”,即不合理的用工制度和城乡二元区隔。
在成都的农民工,或许已提前感受到了幸福,至少在找工作时,他们将不再被区别看待,一时找不到合适岗位,还有失业登记和失业援助可以兜底。
尽快让“农民工”成为历史,不仅仅是农民工之福。实际上,由于传统农民工用工制度的局限和户籍制度的羁绊,使得广大农民工“贡献在城市、保障靠农村、年轻在城市、养老回农村”,30岁以后,还是劳力壮年的时候基本就得返回农村了,使城镇流失了大量宝贵的劳动力,这也是近些年“民工荒”“招工难”愈演愈烈的一大原因。所以,让农民工从权利上尽快成为名副其实的产业工人,对解决当前日益突出的“招工难”也不无裨益。
不过,长期以来户籍制度的区隔,造成了城乡居民众多的权利和福利差异。就业、住房、教育、社会保险等公共服务的缺口,都亟待弥补,城乡之间生活方式、思想观念的差异,更非一时能够改变。因此,我们要警惕“农民工”的称谓终结了,表面上城镇里没有“农民工”了,但“农民工”的“魂”——类似“农民工”的畸形用工实质仍没有改变:依然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依然得不到完整的职工权利、社会保障,依然分享不到平等的公共服务。所以,终结“农民工”制度不仅是改个称谓那么简单,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弥补欠账,需要一系列公共政策和社会改革垫底,同时也需要城市真诚的接纳和包容。
作为“城乡一体化综合试验区”,成都在这方面已经走在全国前列。去年11月,成都推出了“迄今为止最彻底的户籍改革方案”,计划在2012年,实现全域统一户籍和自由迁徙。这一愿景的实现,首先需要各职能部门拿出细则落实。提供统一的就业服务,就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具体措施。我们相信,随后还会有更多旨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政策措施出台,在更多领域实现权利和福利的平等。
如果真正实现了不分出身和户籍的权利平等、抹平了城乡福利鸿沟,社会的用工趋于规范,权利上不分三六九等,“农民工”的称谓,即使没有文件规定让其终结,也会自动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