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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工难”成为欠薪新诱因
记者采访发现,在劳动密集型企业较为集中的珠三角地区,“招工难”成为导致近期欠薪事件多发的主要诱因。用工短缺迫使不少企业经营者开始在“招工”上“挖空心思”。
手段一:“转包”工程让工头代为招工
据江门市高新技术产业区派出所副所长陈木丰介绍,由于“招工难”,不少企业老板把招工任务层层下放,将部分工程“转包”给工头,给予工头一定利益,让工头通过“人带人”等方式自行招工,但工头与企业之间是不是转包关系,是很难界定的。
跟魏汝稳一起讨薪的工人都是他从山东老家带来的。工友张全雷告诉记者,高新区美艺印模厂只有40多名工人,跟魏汝稳到广东打工的十几名工人都来自山东,他们2009年6月到中山打工,后跟随企业迁移到江门,一直在厂里做喷漆工。
经江海区劳动局初步调查,工人们所说的6万多元工资实际上是工程质量保证金。江海区劳动局监察股股长林健豪表示,承包合同中一般都会约定质量保证金,按工程进度、质量结算工资,但对这项工程的结算存在争议,工人想把质量保证金拿走,厂方认为工程质量有问题,不应该支付那么多。
对此,张全雷告诉记者:“起初老板为了赶工,让我们把原来喷漆的‘三底一面’改成‘一底一面’,还派人看着我们加班。原来我们每天只做30个,后来每天做了200个,没想到干完后,老板又说质量不合格。”
手段二:克扣工资,变相“留人”
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杜铭汉介绍,春节前佛山接到不少农民工投诉,一些企业经营者为阻止他们离开企业,违法劳动合同,在过年回家前故意扣住一部分工资不肯发放。
专家认为,这种做法是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缺乏自信的一种表现。不少劳动密集型企业基础差、底子薄,抗风险能力弱,对招工前景抱有畏难心理,错把“故意欠薪”、“截留工资”当成一种“留人”手段,事实上“得不偿失”,反倒使员工丧失了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