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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护航”
布局更重机制建立
国家在2010年如此大密度的调整干部任职,被舆论普遍认为是在为下一届干部任用布局、培养后备人才。
“国家加大对官员的调整还有着另一层特殊的含义的。就是中共“十八大”马上要召开,因此国家才会加大对官员的调整。十七大会议召开之前也是这种情况。这种情况是与中央布局有关系的,中央也是从全局的角度来进行调整的。”林喆说道。
有业内人士指出,在这一轮的布局调整中,有关部门更加注重公平公正、常态机制的建立。
2010年3月,中组部印发了《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共12条内容,强化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事后监督,明确了报告的时机、方式和内容,明确了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的对象、干部选拔任用的报告和评议的组织形式和评议结果的运用。
此外,为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中央办公厅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2010年4月,为了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配套衔接,中央组织部同步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
由此,四个办法共同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
中央组织部负责人表示,这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的颁布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被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此外,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并改进了监督视角,将干部群众对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高低这个结果,纳入干部选拔机制内。
“这些机制的建立与中央印发的《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不谋而合。纲要明确提出,要逐步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交流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林喆说道,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是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必然要求,也是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的重要保障。(记者任雪 实习生赵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