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引导机关单位开放停车场 鼓励单位开班车

2010年12月14日08:2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班车 停车位 停车收费 占道费 停车设施 中心城区 发改委 电子收费系统 驻车 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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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王婧臻_Acura:公司在燕莎商圈,前段时间涨到8元/小时,没人停得起,都停马路边去了,要票20元/天,不要票15元/天。几乎100%不要票,养活了一大帮收停车费的,而涨了价的停车场停车寥寥。所以,还涨吗?!

@娱乐没有圈:“堵城”北京中心城区停车费太低了。车多,停车位少,应该遵循物以稀为贵的原则,大幅提高中心城区的停车费。

焦点

调价新增收益保证“用之于民”

提高企业占道费,收回经营者新增收益,用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针对停车收费标准的调整,市发改委表示,将向占道停车经营企业征收费用,保证调价收益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停车收费标准调整后,采取提高企业占道费的方式,收回经营者因调价获得的新增收益,用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来自市财政局的数据显示,2009年,北京市财政收入中占道费收入为3372万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博士王彬生表示,同意对停车费进行调整,停车收费应由市场决定。目前由于停车费是由政府定价,车辆的停车成本转嫁给了整个城市。他建议彻底拍卖公共停车场的收费权,放开单位停车场的收费价格,政府收税,再将税收还利于民。

各地情况

广州

一、二、三类地区分路段收费,白天收费标准依次为半小时5元、4元、2元,夜间则按10元/次收取。路内停车场一类地区24小时最高限价80元,最高涨价2.5倍。

深圳

一类地区停车费最高,涉及17个片区,停车费标准第一小时15元,第二小时起3元/小时;二类地区的停车费调整为第一小时10元,第二小时起2元/小时;住宅等被列为第三类地区,标准为第一小时5元,第二小时起1元/小时。

上海

黄浦、静安、卢湾、徐汇四个中心城区,道路停车小型车白天停车1小时收费标准15元;超过1小时后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收费标准为10元。夜间停车按次计费,收费标准为每次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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