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慈善蓝皮书:广东接收捐赠额居全国首位

2010年11月03日10:2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非公募 慈善蓝皮书 慈善意识 捐赠行为 慈善捐赠 慈善法

视频播放位置

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

昨(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了2010年《慈善蓝皮书》。蓝皮书指出,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的修订与完善工作也正在进行中,以鼓励非公募基金会的发展。可以预期,未来10—20年,将是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的高潮期。

全国非公募基金会数量年底或超公募基金会

据蓝皮书介绍,2009年慈善捐赠稳中有升,按常规性的捐赠量计算为332亿元,全国彩票销量为1323.8亿元,筹措彩票公益金约463亿元。捐赠款物与彩票公益金合计为786亿元。股权捐赠、网络募捐等新的形式不断出现并形成规模。

慈善组织数量继续增加,全国各类社会组织数量从2008年的41.4万个增加到2009年的43.1万个,其中,基金会数量从1597家增加到1843家。

自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颁布以来,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开始起步,2009年全国非公募基金会达到846家。

目前,全国有10个省市的非公募基金会数量超过了公募基金会数量,分别是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福建、湖北、海南、江西、青海。蓝皮书预测,到2010年底,非公募基金会数量将有可能首次超过公募基金会数量。

《慈善事业法》(草案)已转发征求各地意见

虽然慈善政策法规总体上得到进一步完善,但税收政策引发的社会争议不断,难以完全满足慈善组织的发展要求。

2009年8月,民政部将《慈善事业法》(草案)正式上报国务院,并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转发征求各地和各部门的意见。目前,《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的颁布实行和上海、湖南、宁波等省市慈善法规的起草,标志着慈善立法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中华慈善总会会长范宝俊告诉记者,现有的《社会捐赠法》和一些免税政策还不够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在慈善机构的培育和发展方面,要规范化管理,在操作工作过程当中制度化。

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慈善处处长郑远长表示,慈善事业相关政策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将为慈善事业的成长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包括《慈善事业法》和地方的《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等等法规的逐步完善,是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

港澳台和华人华侨捐赠占境外捐赠总额八成

2009年,我国内地接受来自外国、国际组织和港澳台地区、华人华侨的境外捐赠共计45.05亿元。其中,来自港澳台地区和华人华侨的捐赠占境外捐赠总额的八成,约为81.2%。

蓝皮书显示,在我国慈善劝募市场格局中,中央部门和全国性慈善组织占据了较大市场份额。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及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共接收社会捐赠197.68亿元,占全国接收捐赠总额的61.22%。

从接收捐赠额总量来看,广东为经济发达大省,也拥有侨胞捐助的丰富资源,2009年共接收21.65亿元捐赠,位居全国首位。

郑远长告诉记者,各个省市捐赠差距很大,2009年19个省市捐赠的总量超过亿元,排在前面的是山东、浙江、广东、湖南等省份。

1   2   下一页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