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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近期,对“灰色收入”的争论成为人们期盼收入分配改革早日启动的“节点性”话题,引爆点是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博士领衔的课题组发布的《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研究报告。
8月24日起,国家统计局官员以个人名义在该局官网发表多篇文章,从不同角度质疑该报告在统计方法上存在的各种不足。该报告认定,2008年国家统计在收入统计环节所“遗漏”的全社会“隐性收入”大体有9.26万亿元,其中5.4万亿元属于“灰色收入”。自然而然,这两个关键性数据是否靠谱成为统计官员质疑的重点。
王小鲁的报告提供的是2008年的研究数据,由于去年和今年上半年遏制“灰色收入”的努力成效有限,这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城乡及城镇各社会阶层之间的实际收入差距比统计公布的差距还要大。另外,今年上半年统计发布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是9757元,采用同一逻辑作分析——若算上巨大的半年度“灰色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肯定会“破万”。
令人感慨的是,新近爆发的“灰色争执”并不拘泥于“有”与“无”,而是局限于“多”与“少”,这是一个明显的进步,虽姗姗来迟但依然可喜。在这个意义上,“灰色收入”的确切估算可视为统计方法的改进问题。而更为重要的是,如何借助已被中下层民众望眼欲穿的“收入分配改革”(以下简称“收改”),将“灰色收入”滋生蔓延的“体制性土壤”铲除掉一部分。
关于“灰色收入”,笔者尚未读到明确简略的定义。但从民间角度理解,用三句话就可概括之:一是来路不明的收入,二是各种“亚腐败”滋生的收入,三是它只归少数社会阶层享有。其中,最为民众所痛恨的是“亚腐败”滋生的“灰色收入”。
说到“收改”,舆论已出现了单纯将其理解为普涨工资的倾向。事实上——“收改”要解决两大关键问题:一是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企业工资集体谈判,确保“提高国民收入”或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建立于经济发展、循序渐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二是部分铲除近二十年间贫富悬殊持续扩大的“体制性土壤”,即使一时半会不能缩小贫富差距,至少力求确保差距不再扩大。
由此可断,假如“收改”回避了“灰色收入”这一块,抑或说“收改”后“灰色收入”依然大行其道,那么,纵然通过各种途径提高了社会中下层民众的合法收入,增收后的大多数社会成员,不满情绪仍然不会消解,这样的“收改”就很难称得上是让多数民众满意的改革。由是,尽管全部一次性铲除滋生“灰色收入”之“体制性土壤”不具可操作性,但部分铲除却是衡量“收改”能否在日后获取民众广泛认同的关键性衡量指标。因而,“收改”无论如何不能再对“灰色收入”放任自流,更不可因“成因复杂”而不敢摸老虎屁股。
“收改”方案仍处于“只闻打雷不见下雨”状态,在“收改”正式推开之前,针对“灰色收入”的争论以及中下层民意的齐声痛斥,犹如“收改”之前的一场民意预演,但愿能对“收改”方案的“攻略重点”进一步指向“灰色收入”起到积极作用。 (鲁宁,媒体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