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首批近百名职业“破烂王”,开始接受职业技能鉴定,参加理论和实践考试,鉴定合格者将成为持证的“废旧物资回收挑选工”。(《潇湘晨报》8月6日)
真是一条令人长见识的新闻。拾荒居然也要通过考试,合格后才有资格持证上岗;而且,拾荒者入门的资格考试居然有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两类。真不知这理论考试究竟考什么,难道中国的“拾荒理论”已经出笼了吗?
我没有读过《中国拾荒史》之类的专著,不知道中国拾荒已经有了多少年。但既然要考试“拾荒理论”,则从侧面说明,中国确实已经产生了关于拾荒研究的理论体系。可惜我不学无术,还不知道理论界如此发展的盛举。凡是提出一种理论,不外乎两种情况:一是政治家提出的政治理论,如邓小平理论等;二是专家研究提出的科学理论,应该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在内。不管属于哪一种理论,一定都有系统的表述,一定会有大量的专著。那么,“拾荒理论”是由哪些专家、教授、学者研究并提出来的?有没有《中国拾荒学》之类的著作,具体又研究了中国拾荒的哪些问题?湖南在组织“破烂王”进行“拾荒理论”考试前,有没有指定考试的必读书目和参考书目,印发考试的复习大纲呢?如果中国的“拾荒理论”还没有出世,那让“破烂王”考试“拾荒理论”,不是很荒谬吗?
长沙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秘书长周儆介绍:废旧资源回收是一个技术含量很高的工种,“怎么收怎么卖都有技巧。”他拿出一个矿泉水瓶说,瓶身、瓶盖塑料材质不同,如果拆开卖,收入就会比合在一起卖要高。呵呵,这也叫理论或者技巧吗?瓶身、瓶盖拆开卖可以多卖钱,利润的高下,自然可以引导拾荒者加强“学习”,不劳考证部门操心吧。
“没有理论指导的行动是盲目的行动”。拾荒也应该研究出一点理论来,出几个“拾荒专家”、“拾荒指导师”、“破烂学者”,使得拾荒行业快速发展,为各地增加更多的GDP。不过,我想请湖南的“拾荒理论家”先研究三个问题:第一,为什么拾荒也需要设置准入门槛?谁有权规定拾荒准入?第二,拾荒为什么必须实现垄断经营,而不能由市场调节?其法律依据何在?第三,如果有人就是自由拾荒,将根据什么法律对他们进行制裁?这才是关系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组织的合法性的问题。如果连垄断拾荒的理由都很不充分,什么理论和实践考试就成了无本之木,简直可笑极了。(殷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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