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来华参加奥运会赛前训练等活动的外国运动员、教练员、裁判、随队医生等。
3、北京奥组委聘用的外籍专家、专业口译员。
4、应国际奥委会赞助企业、北京奥运会赞助企业要求,来华协助奥运场馆筹备和赛时工作的外国人。
5、赞助企业邀请出席开闭幕式的外国人。
(六)持国际奥委会等渠道发售门票的观众
对于此类人员,可由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各国家和地区奥委会、各国家和地区残奥委会、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各持权转播商等组织向北京奥组委提供联系人名单。北京奥组委将通过外交部领事司向中国各驻外使领馆进行联系人员名单备案。
待各国际组织备案联系人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附有有关人员名单的公函后,经核实无误中国驻外使领馆将为其核发旅游签证,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机票和旅馆订单。
(七)奥运会赞助企业邀请来华的观赛宾客
经与外交部协商对于各奥运会赞助企业邀请来华的观赛外国人,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来华签证申请:
1、由赞助企业向北京奥组委出具证明函或说明函,保证其人员来华后的住宿安排,并指定专人负责提供来华观赛人员名单。
2、北京奥组委通过外交部领事司向我各驻外使领馆提供赞助企业及联系人名单,赞助企业向有关使领馆直接提供邀请来华观赛人员名单,并抄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
3、我各驻外使领馆根据该名单并审核有关材料后,为其核发旅游签证(L),不再要求提供机票和旅馆订单。
(八)其他持票观众
对于其他持票观赛的外籍人员,需按中国驻外使、领馆要求(详情请参见中国驻外使、领馆网站)提交相关材料正常办理旅游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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