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六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就做好二00八年元旦、春节期间的有关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更加重视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察民情,解民忧,纾民困,帮助广大民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特别是要帮助困难民众解决燃眉之急。要妥善安排好贫困地区和受灾地区民众的生产生活,切实解决好他们的口粮、衣被、住所和取暖等问题。要认真做好对老红军、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老劳模、先进工作者及离休人员的优抚慰问工作。
通知强调,要安排好节日期间民众的物质文化生活,精心组织货源,丰富商品种类,增加服务项目,保持市场价格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基本稳定,重点做好粮油肉等重要商品的供给和价格稳定工作。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健康的民众性文化娱乐活动,有计划地组织精干文艺队伍深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和生产第一线慰问演出。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在节前组织力量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切实保障民众健康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自觉执行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一律不准用公款搞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信访工作,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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