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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门市十件民生实事
一、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素质。开展普惠型职业技能培训,对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晋升培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在我市务工的省内外城乡劳动者给予补贴,提升5000人次就业技能水平。帮扶2500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继续实施“圆梦计划”,资助500名在我市务工的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参加学历继续教育的专、本科学习,打通新生代产业工人成长发展的向上通道。
二、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城镇低保补差水平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75%,农村低保补差水平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50%。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1.6倍、且不低于当地现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定。年内实现全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集中供养1800元/人/月、分散供养1000元/人/月标准。城乡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年内实现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890元/人/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520元/人/年标准。
三、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强学校规划建设,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建设“三二一”工程。全市新办5所优质民办学校,大力发展民办教育。
四、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积极推进参保扩面,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130元。
五、推进“医联体”建设。完善分级诊疗、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努力实现“大病不出县”。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3家中心卫生院、3家县级中医院、4家县级综合医院以及3家县级妇幼保健院升级建设,其中,3家中心卫生院基本完成主体基建工程。
六、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全面完成建档立卡的5097户16659人贫困人口精准脱贫任务。实现村委会年集体可支配收入全部达到20万元以上。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支持欠发达地区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以案定补”制度,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力争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7.5%。2018年底实现全市拥有律师900名,每万人拥有律师1.98名。
八、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森林小镇建设,完成6个镇的森林小镇建设申报工作。着力提升森林公园品质,建成镇街公园5个,新建改建村居公园138个,新建慢行系统和城乡绿廊30公里。
九、持续改善群众出行。新改建国、省道14.55公里,改造国、省道路面64.8公里,改造国、省道路面确保达到国家要求的路面服务水平,改造国、省道危桥,整治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影响安全通行路段496.4公里。完成全市52个未通客车行政村的农村公路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工程81公里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6公里,实现全市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100%。
十、增加农民农业生产补助。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险种、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其中水稻保险保额从每亩每造400元提高到800元,参保率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