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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民生保障水平提升
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全市各级财政投入民生227.8亿元,增长15.3%,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增进民生福祉。十件民生实事顺利完成,荣获“中国全面小康特别贡献城市”奖,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社会事业不断进步。17家义务教育“三二一”工程的学校已有5家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增优质学位9720个。16个紧密型“医联体”试点分院已有12个基本达标或完工,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医疗费用实行医疗保障兜底,100%提供全额资助。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8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28万人。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分别达99.97%、98.92%。2家养老服务机构获颁“全国敬老文明号”。新建29家残疾人社区康园中心。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接受省级示范校工作验收;设立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并已招生;启动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建工作,新校区开工建设。创建首个省级侨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台山市海丝史迹考古遗址公园成为广东首个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的项目。举办2017年南粤古驿道定向大赛(台山海口埠站)、省“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
社会建设力度加大。“六项民生改革”成效明显,没有一个学生因贫失学和一个家庭因学致贫,户籍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达50.7%,全面推进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无户口人员落户。村委会年集体可支配收入全部达到18万元以上,5000名重点帮扶对象实现脱贫,重点帮扶对象100%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六项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新增解决14.1万人农村饮水问题。超额完成省下达的棚户区新开工和公租房分配任务,提前一年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建立复退军人服务体系,提高义务兵优待标准。认真解决群众信访诉求,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等一系列重大节点时段维稳安保工作,恩平市如期摘除“制毒重点关注地区”帽子,全市刑事治安警情比上年下降15%,刑事立案下降22.9%,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事故起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实现两位数下降。
此外,全面启动对口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扶贫协作工作;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建立对口合作关系。外事、港澳、对台、民族、宗教、双拥、人防、打私、统计、妇女儿童、新闻、出版、档案、地方志、气象、红十字会、应急等工作进一步加强。
五、政府建设不断加强
加强市政府党组建设,制定实施《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江门市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工作意见〉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政府作风建设的工作意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本级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下降8.2%。抓紧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审计工作,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满意率均达100%。“七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市政府常务会议平均每季度学法一次,全市制定2部地方性法规、1部政府规章,完成对现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高,市本级和7个市(区)、72个镇(街)获评省级法治创建先进单位。基本实现辖区公共资源交易流程(事项)电子化。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显著成绩,是我们紧紧依靠市委的领导,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和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关心帮助下,全市人民、海内外投资者建设者以及驻江门军警部队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向所有参与、支持和关心江门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看到,江门的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着不少短板,进入了新时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尤为突出:经济规模不大、发展质量不高,中心城区辐射带动能力弱,和珠三角核心区域相比,我市东部经济实力不强和东西部发展差距大的问题同时并存;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不大,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全市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少,管理水平低,“脏乱差”问题比较突出;大气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针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一些单位和干部不敢担当、服务意识不强、办法不多、效率不高,“跟不上、慢半拍”,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的措施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