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以改革开放为引领,激发创新活力。知常明变者赢,守正出新者进。必须坚持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创新不言败,增强老区发展动力和活力。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综合运用市场、法治手段,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落实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政策,推行棚改货币化安置,促进房地产去库存。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引导企业股权融资、市场化债转股,稳妥降低杠杆率。规范政府性债务和投资管理。加快政府投融资平台市场化改造,增强自我经营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减少审批环节,促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跨区域联动联调机制。深化公安改革、农村综合改革、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环保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供销社综合改革、农垦改革和高新区体制机制创新,统筹推进价格、财税、投资、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改革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抓好“两型”社会试验、服务业综合改革、小池全面深化改革示范区等改革试点。创新土地利用管理机制,创建国土资源集约节约示范市。
促进创新创业。扶持能人创业,激励全民创业。加强市校合作,提升“千企联百校”,推进科技孵化器市场化运营,新增孵化企业200家,新增一批众创空间,着力构建技术创新体系,打造“创天下”品牌。推进大别山英才计划,建立引得来、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长效机制。聘用科技副总100名、引进创新团队50个,转化科技成果50项。引进2-3家股份制银行、3家以上金融分支机构。做好银企对接,创新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新设立一批银行业分支机构,推进全市金融服务网格化全覆盖。大力发展基金、债券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例。引导省天使基金支持创业项目,实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入运营。抢抓证监会开辟绿色通道支持贫困地区的窗口期,加大培育和引进力度,实现企业上市新突破。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落实国家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相关政策,大力实施市场主体成长工程、小微企业培育工程、新型业态成长工程、地理标志产品开发工程,实现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3万户以上,“个转企”500家。深入推进质量兴市、品牌强市战略,新增注册商标660件、著名商标22件以上。
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对接大武汉,对接湖北自贸区,强化协作配套,承接疏解转移。推进大通关体系和一类水运口岸建设,谋划设立海关、商检等服务机构,对接“一带一路”,加强国际产能合作。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持续推进跨江合作、环大别山战略合作,提高区域合作层次和水平。坚持全员招商与专业招商双轨并行,创新互联网+招商、精细化招商等方式,强化实绩考核,积极承接东南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力争在产业链条关键环节和核心项目的引进上实现新突破。抢抓大型国有企业改革机遇,加强对接和合作,引进战略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