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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以民生改善为目标,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坚持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目的,政府再困难也要保民生投入,也要保基本、兜底线,实施好24件重点民生实事,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让全市人民共享振兴发展成果。
积极推动就业创业。着力抓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8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零就业家庭继续保持动态为零,确保全市就业形势总体平稳。
促进城乡社会保障普惠公平。规范社保基金征缴和审批发放流程,积极筹措资金弥补养老金支出缺口,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推动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继续适当提高基本养老金等社会保障标准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加强社会救助,保障特困群众基本生活。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广社区居家养老,实施公办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农村敬老院维修改造,提高服务质量。强化困境儿童保障,努力让每一名儿童享受到幸福无忧的生活。
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深化各级各类教育改革,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统一城乡“两免一补”政策,通过加强课堂教学考核等措施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完成市第一中学搬迁改建,推进营口职业技术学院、营口中专、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改造,支持营口理工学院建设应用型大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医师多点执业为突破口,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发挥医保基金在资源配置和费用控制中的作用,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市群众艺术馆、博物馆新馆建设,完善提升市图书馆、少儿图书馆新馆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体育事业,普及全民健身运动。强化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深入实施东部振兴战略。大力扶持水果、蔬菜等主导产业发展,积极开发乡村旅游、沟域经济。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实施脱贫攻坚,全年稳定脱贫13700人、贫困村摘帽10个。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广泛开展文明城市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素质。建设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密防范、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下访包案和积案化解等工作,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努力建设安定有序的和谐城市。
继续推进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建设,支持驻营部队改革和军民融合发展,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做好统计、人民防空、国家安全、民族宗教、史志、档案、气象、地震等工作。积极发展慈善、红十字、老龄、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各项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