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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牵动,构筑对外开放新高地
坚持把对外开放作为营口实现新发展的不竭动力,不断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抢抓开放新机遇。以辽宁自贸区建设为契机,充分依托港口、区位优势,以自贸区思维和平台谋划工作,不断改进和创新体制机制,开创营口开放发展新局面。加快综合保税区申办及建设步伐,搭建对外开放新平台。立足东北亚开放合作,结合营口实际,加快发展国际贸易、跨境电商、产业金融、总部经济、信息技术等重点产业,努力建设国际海铁联运大通道、国际区域性商贸物流和转口贸易中心、高端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深度融入“一带一路”。以“辽(营)满欧”大陆桥与辽鲁陆海大通道为依托,积极对接中蒙俄经济走廊,强力推进营口港集装箱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形成辐射东北亚、联通中东欧的大物流格局,努力把营口发展成为中国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支持营口港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加快推进仙人岛港区2号30万吨原油码头等港口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港口功能。坚持以港兴市战略,完善港城联动政策,力争在港城融合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提升重点园区发展水平。以提质增效升级为核心,推动园区实现绿色集约发展。围绕项目落地,加快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园区承载能力。进一步强化园区经济发展职能,充分发挥园区在吸引投资、集聚产业方面的主要载体作用,重点抓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为企业建设运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不断完善发展规划,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实行差异化发展战略,避免同质竞争。理顺各园区和所在行政区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县(市)区和园区两个积极性。
扩大对外贸易。用足用好外贸扶持政策,创新对外贸易体制机制,激发对外开放新活力。积极吸引进出口企业在营注册,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做大进出口规模。加大“走出去”力度,鼓励企业赴外开展工程承包带动出口。推进口岸单位通关协作,促进贸易便利化。加快中韩投资贸易合作园区建设,打造韩国商品进入东北、内蒙古、中东欧的贸易集散地。外贸出口占全省比重达到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