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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创新驱动为引领,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
坚持把着力鼓励创新创业作为动力支撑,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让创新成为振兴发展的主动力。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独立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0家以上。推进核心技术和配套技术的研发攻关,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全年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0项,有效发明专利增长10%。
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开展科技成果库、技术需求库和专家人才库建设,发挥科技创新网络综合服务平台和科技文献共享平台作用,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继续引进省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构,探索建立统一的专利技术信息服务平台,推动专利技术在营转让转化。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营口智能产业园等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力度,开展“双创”科技信息服务活动。
培育科技人才队伍。紧紧围绕我市发展需求,积极引进创新型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培育高技能人才队伍,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更加重视科技企业家人才,优化企业家创业成长环境,建设高素质企业家队伍。
实施创新政策引领。进一步完善高新区体制机制,为全市科技创新提供强力支撑。全面落实和完善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和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政策引导,加快实现创新政策对创新链的全覆盖。继续实施创新券补助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