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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持续增强发展动力。着眼于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关键领域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更好释放体制机制活力。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六个聚焦”为着力点,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江北新区、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及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着力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提升投资建设审批效率,加快推行多规合一、多图联审、多评合一、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和区域性联合评价,最大限度地缩短办理时限。大力实施民生领域行政审批服务优化提升工程,在住房、教育、医疗等领域,深入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积极开展“证照分离”试点,探索“证照联办”,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省市共建发展基金,支持跨江发展和江北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天使、创业、产业投资,加强对重大项目、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的金融支持。深化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国家级物流标准化试点,促进贸易流通转型升级。推动国企混合所有制和多元化改革,推进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和上市融资,重点做好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挂牌上市。
深化其他领域改革。推进科技与人才体制改革,推动在宁高校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试点,健全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机制。推进民生领域改革,多渠道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强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战略环评、综合执法等改革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继续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扎实做好价格市场化、户籍、文化等领域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