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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调发展持续提升。我们坚持城乡一体、区域协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动协调发展。城镇化水平继续提高,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提速升级,县域经济向多极化方向发展。16个美丽城镇、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年度任务全面完成,群科镇、茶卡镇入选首批中国特色小镇。城乡发展更趋协调,新建改建农村公路7000公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启动,39.4万群众饮水标准显著提高。率先在全国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完成151个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区域格局不断优化,东部城市群龙头带动作用持续增强,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顺利推进。支持海西转型发展40条举措落地见效。环湖、青南地区生态产业加快发展,平安与振兴工程持续推进。优势互补、彰显特色、竞相发展的城乡区域格局正在形成。
(四)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我们坚持生态保护与制度建设同抓、工程治理与自然修复并重,驰而不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全面展开,省州县乡村五级管理实体完成组建,“点成线、网成面”的管护体系正在形成,年度任务圆满完成。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构建,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具有青海特色的“四梁八柱”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健全。重大生态工程扎实推进,三江源二期、祁连山、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快实施,生态状况日益好转。重点生态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木里矿区生态环境整治完成阶段性任务,主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5.5%,湟水河出省断面Ⅳ类水质比例达83.3%,预计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6%左右,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全面完成。各族群众守望蔚蓝天空、呼吸清新空气、喝上干净水的愿望正在一步步变为现实,绿色获得感不断提升。
(五)改革开放持续深化。我们坚持夯基垒台、立柱架梁,以三大“国字号”改革为牵引,着力抓好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削减和下放行政审批409项,省市(州)县行政服务中心全部建成运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全面公布。商事制度改革有力有序,实现省市县三级“五证合一、两证整合、一照一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增市场主体超过7.3万户。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确定建设创新型青海“三步走”目标,全面启动青海大学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健全品牌质量监测体系。三江源生态与高原农牧业、藏药新药开发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成,填补了我省空白。国资国企改革不断深化,出台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政策意见,省国投公司、盐湖股份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省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01.1%,国资国企实现提质增效。财税金融改革稳步推进,整合安排财政资金,支持设立10个政府引导基金,有效撬动了社会资本投入。全面推开“营改增”,完成资源税改革任务,实现税制平稳转换。直接融资突破600亿元。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落户我省。开放带动战略深入实施,开通西宁飞往东京、吉隆坡的航线,国际航线达到6条,航空旅客吞吐量突破500万人次。首趟中欧班列青海号顺利投运,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正式封关运营。精心组织青洽会、环湖赛等重大经贸文体活动,招商引资到位资金755亿元,增长10.8%。对口援青合作取得新成效。各领域标志性、支柱性改革举措相继推出,为青海的发展增添了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