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系统推进各项改革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去产能,建立实施产能过剩企业市场化退出机制,稳妥化解钢铁、煤炭、水泥等行业过剩产能,继续淘汰退出落后煤矿产能。有效去库存,坚持分城施策,重点解决三四线城市、县城商业地产库存过多的问题;加强房地产用地调控和市场监管,统筹抓好“控房价、防泡沫、防风险”,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大力去杠杆,降低企业负债率,深入推进企业债务重组,支持银行、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加大股权融资力度,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和闲置资产,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多方降成本,深化电力、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等垄断性行业价格改革,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积极实施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用工、用能、物流、制度性交易、清算退出等成本。努力补短板,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及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着手,把着力点放在科技创新、转型升级和公共服务上。
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把党的建设贯穿国企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完成省属国企公司制改制,出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施意见和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总体方案。加快省属国企战略性重组,深化华菱、湘电改革,着力解决企业同质化和层级过多、战线过长、力量分散等问题,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国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稳步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加快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试点,编制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和省级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要政策中期财政规划。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政府预算全口径大统筹,严格控制并逐步降低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所有非税收入取消收支挂钩。完善重点领域专项转移支付分配办法,推进专项资金深度整合。加快湘江新区滨江金融中心建设。推动我省法人财产保险公司批筹,加快组建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全面完成农信社改制,继续推动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发起设立基金小镇。加大地方金融监管力度,出台对新型金融业态的监管措施,完善区域金融安全网,继续抓好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细化和落实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序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改革试点。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扩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深化国有林场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林地“三权分离”制度。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整合健全农村金融服务网点,扩大农业保险品种覆盖面。
加快“放管服”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出台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快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做好企业“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工作,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和应用、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