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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定不移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着力巩固“稳”的基础,积蓄“进”的力量,不断扩大经济向好态势,为长远发展谋势蓄力。
精准扩大有效投资。投资是稳增长的“定海神针”。强化产业项目建设,重点抓好国家存储器基地、国家航天产业基地、天马第6代低温多晶硅生产线、通用汽车二期及发动机等项目建设。继续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汉十高铁、郑万高铁和蒙华铁路湖北段、武杭高铁黄州至黄梅段、合安九高铁湖北段、保神高速、枣潜高速、鄂咸高速、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项目建设,争取开工建设呼南高铁湖北段、武西高铁十堰段。集中力量解决洪涝灾害中暴露的突出短板,开工建设海绵城市80平方公里、地下综合管廊100公里;全面启动五大湖泊堤防加固、14条重要支流治理、重点易涝区域排涝能力等项目建设,加快实施1321座病险水库加固工程。
加快推进消费升级。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千里马”。深入推进“十大扩消费行动”,着力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服务消费,扩大智能终端、智能服务等信息消费,扩大线上线下互动消费。积极促进中高端产品消费,以工业消费品和食品为重点,增加高质量产品的有效供给。改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让老百姓便捷消费、放心消费。
全力振兴实体经济。实体经济是强省之基、富民之本。我省是靠实体经济起家的,也要靠实体经济走向未来。大力引导各类要素进入实体经济,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人才链,推动各种资源向有竞争力、创新力的企业汇聚。在稳定基础设施投资的同时,更加重视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着力创新金融服务,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力争信贷投放实现“四个高于”目标。扩大电力直接交易,推进大工业用电更多地实现市场化运作。深入落实重点项目“绿色通道”“企业直通车”等制度,突出抓好30个预增产值过10亿元重大增长点的协调服务。加大“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企业扶持力度,打造一批细分市场领军企业和行业领先企业。
大力提振民营经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全面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加强对各种所有制法人产权保护,保证民营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更好发挥民间投资的主力军作用,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快建成一批示范项目。鼓励和支持省属国有企业与民企、央企交叉持股、兼并重组,发展一批混合所有制企业。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以“亲”的情感服务民营经济,以“清”的原则规范权力行为,全力推动民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企业是经济的基本细胞,企业家是宝贵资源。我们要进一步营造尊重创新创造、尊崇企业家精神的浓厚氛围,让企业家在振兴实体经济中创造新业绩、铸就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