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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进一步增强开放带动作用。
促进外贸稳增长,实施外贸跨越发展工程,继续推进加工贸易倍增计划,做实边境贸易,依托口岸发展边境加工业,建设沿边经济贸易高地,发展一般贸易,扩大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支持大宗商品进口业务。推动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店,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加快建立口岸管理部门执法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广西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快建设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提高与东盟、日韩等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空中航线航班密度。加快筹建中国(北部湾)自由贸易试验区,修改完善总体方案,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重点领域先行先试。落实CEPA先行先试政策,推动一批与港澳合作的服务业项目落地见效。推进国家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工作,争取跨境电商、跨境劳务、跨境产业等沿边开放开发政策在防城港实施。推进中马“两国双园”、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越德天-板约瀑布跨国旅游合作区等开放平台建设。办好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进一步提高海关特殊监管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自治区级开发区的开放功能作用。加快国际产能合作,推动我区企业“走出去”。以更大力度加快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推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面向东盟的分支机构等重要合作机制落地。继续深化国内区域合作,推进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西园)规划建设。做好侨务、对台工作。
(五)打好脱贫攻坚战。
全面完成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加快建立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八个一批”“十大行动”,确保全年减少贫困人口122万人,实现1000个贫困村、8个贫困县脱贫“摘帽”。大力推进扶贫移民搬迁,完成搬迁30万人。深入推进贫困地区路、水、电、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扶贫资金整合,统筹整合各级各类涉农资金,以贫困县为重点,由各县统筹安排使用。推广“田东农金村办模式”,加快推动金融扶贫改革。
(六)着力改善民生和公共服务。
大力推进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各类群体就业工作。落实好援企稳岗、社保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力争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万人。
加强社会保障和增加居民收入。大力推进全民参保。加快异地就医、大病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改革。
加快教育振兴发展。继续实施教育“双千计划”,新建幼儿园125所、义务教育学校41所、普通高中8所,改扩建一批学校。实施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和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高中阶段教育突破发展工程、高等教育“强基创优”计划,加快建设南宁教育园区和北部湾大学,建设40个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推进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分级诊疗,继续巩固和完善新农合制度,实现新农合基金市级统筹全覆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加强生育公共服务供给。推进广西博物馆改扩建等文化项目建设,支持创作一批文化艺术、影视艺术精品,做好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培育发展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等新兴业态。加强新闻出版工作。建设特色新型智库。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同时,切实做好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和慈善等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完善灾害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信访、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继续集中力量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筹措资金525亿元,抓好社保、健康、教育、水利、扶贫、安居、农补、生态、文化、交通等一批惠民项目。
(七)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分解落实国家下达我区的“十三五”节能降碳和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年内实现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5%,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2.7%,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内。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启动建设300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开展各设区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加快实现设区市建成区污水直排口全部截污。推进农村冲水厕所、无害化厕所改造建设。加强西江、九洲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抓好饮用水水源地、湖泊环境保护,实施陆域入海污染源和海域污染源整治工程。推广生态养殖等清洁生产技术,加强农业面源和养殖业污染治理。实施燃煤锅炉烟气脱硫改造和车用油品提质工程,对设区市改善空气质量实施“PM10+PM2.5联合控制”。加快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成国家下达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作用。强化扬尘面源污染整治。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加强企业污染物排放监控,依法依规治理污染,严厉处罚偷排超排行为。深入推进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建设,启动建设宜居乡村,争取全区列入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试点。实施农村垃圾治理两年攻坚行动,建成520个乡镇垃圾片区处理中心,力争90%以上的村庄垃圾实现有效处理,实施一般村屯绿化6.92万个,建设自治区级绿化示范村屯5000个。深入实施石漠化治理、新一轮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全面停止国有林场天然林商业采伐,完成植树造林300万亩。继续做好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做好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加强边海防建设,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发展老龄事业,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做好今年和“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尽快提高新常态下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强化严格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责任政府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改进作风,形成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持不懈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