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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努力建设法治高效廉洁政府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努力建设法治高效廉洁政府。
第一,严格依法行政。把遵守宪法和法律作为施政的根本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法律和工作监督,支持政协参政议政,加强民主协商,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意见。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机制,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工作效率,完善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重点改革、特色产业、社会治理、海洋强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政府立法工作,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更好发挥地方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与权限,推进负面清单管理,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在食品药品安全、旅游市场、资源环境、城乡建设等领域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试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纠错问责机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支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全民普法守法,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依法解决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资源开发、劳资关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政府机关公务人员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信仰、培养法治精神,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建设法治政府的引领者、示范者、推动者。
第二,切实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监督来保障和巩固作风建设的成果。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注重打基础、利长远,多做对海南各族人民、对子孙后代、对社会有益的事情。进一步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加强条块之间沟通合作,密切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严禁各行其是、推诿扯皮,确保政令畅通。继续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切实解决基层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绩效管理,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制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和“钉钉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行政效能。继续整治“不干事、不担事”和“庸懒散奢贪”、“吃拿卡要拖”等影响海南投资环境的现象,让国内外客商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好。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履职,敢于担当,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夫,把作风转变的成效体现在实干上。
第三,大力推进廉政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禁新建和改扩建政府性楼堂馆所,确保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完成一般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行风建设,开展行风评议,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完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加大审计和审计结果公告力度,强化腐败易发高发领域监察工作。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抓住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使用等重点环节,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企业改制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坚决惩处各类腐败分子,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加强公务人员教育管理,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敬畏权力、慎用权力,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一心一意当好人民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各位代表!党的重托、人民的期待,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巨大动力,也是我们肩负的重大责任。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海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省各族人民,坚定信心,开拓奋进,扎实工作,为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海南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