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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面推进“三农”各项事业。坚持狠抓“三农”不动摇,深入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稳定农业生产。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创建“亩产吨粮县”和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区。落实地方储备粮规模和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任务,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打造“南粤粮安”工程。推进农田水利万宗工程。扶持建设省重点“菜篮子”基地和重点养殖场。发展岭南瓜果、花卉苗木、林下作物等特色效益农业。加快现代渔港建设,推进渔船更新改造,发展远洋捕捞和深水网箱养殖等设施渔业。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建设气象现代化试点省,推进千里海堤加固工程,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编制实施省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实施一批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加快农机装备设施建设,推进山地丘陵地区农机化和特色农机研发推广,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创建示范性家庭农场,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推行农业标准化清洁生产,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现代种业,抓好种业孵化器和种业基地建设。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乡村休闲、体验观光农业。推动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和重点农批市场改造升级。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改革试点。深化山区县和珠三角农村综合改革。探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股份制度改革试点,推动农村政务服务平台、土地流转平台和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全覆盖。探索开展粮食直补改革试点。推进林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推进政策性涉农保险,探索建立农业大灾准备金制度。建设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和监督体系。推进农垦、供销社体制改革。
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快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开展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统筹推进幸福村居、美丽乡村等创建活动,加快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抓好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农业污染治理项目,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推进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和修复治理。提升村卫生室服务水平,建设数字农家书屋,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