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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增创自主创新新优势,努力当好全国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
加快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大中型骨干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培育发展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科技中介,建设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加快创建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深化省部院产学研合作和国际科技合作,建设一批重大研发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进科技成果与产业对接。
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科技攻关。实施省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在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移动互联关键技术与器件、新能源汽车电池与动力系统、干细胞与组织工程等九大领域突破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推广一批重大战略产品,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加强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对接与配套,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推进在粤国家大科学装置建设和开放应用,依托“天河二号”超级计算机建设国家大数据研究中心。
深入推进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完善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服务体系,支持在高新区、产业园、专业镇设立科技小额贷款、科技支行、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机构,支持前孵化器、孵化器、加速器等载体发展。加快建设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试验区。完善创业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各地设立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基金。探索建立创业投资机构集聚区,吸引境内外创业投资机构入驻。做好企业改制上市、“新三板”挂牌和利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融资工作。
着力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出台实施激励企业创新投入的普惠性政策、完善孵化育成体系和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引导性政策、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激励性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财政科研项目和科研资金管理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示范省,加快知识产权交易与运营服务平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等建设。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引进第五批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加强本土人才培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