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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创新社会治理和加强民生保障
加大社会治理创新力度。健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建设、基层集体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各种专业协会和志愿者组织等中介机构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和服务中心。深化街道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因地制宜确定合理工作半径,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村企分开、社企分开,逐步剥离社区和居委会经济职能。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切实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促进外来少数民族群众融入当地社会,继续办好我省为新疆、西藏和青海设立的高中班和其他培训项目。
深入推进平安山东建设。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实施群防群治和网格化管理,提高大数据、云计算的利用水平。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搞好征地、拆迁、环保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健全调解体系。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把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化“平安行·你我他”行动,重点加强高速公路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食安山东建设为引领,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和执法能力建设,着力治理餐桌污染。
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困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扩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资源。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继续提高农村小学和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建立多渠道筹措高中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省属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生均定额。扎实开展康教结合实验工作,努力提高特殊教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