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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们始终坚持“两个可持续”发展道路,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坚决落实脱硝、除尘电价等减排政策。强制火电、水泥、钢铁等新标准实施和棉浆粕企业提标改造。对24家重点废气排放企业、10家棉浆粕、粘胶纤维企业限时完成减排任务。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减排工程加强现场督查。实行总量减排政绩考核。对上市公司开展排污许可证试点。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严控在年度目标内。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金属矿、非金属矿、煤炭采选,化工、电力、纺织等主要行业环境准入门槛。加强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管理、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危险废物管理督查工作,推进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和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乌鲁木齐大气污染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
严格落实水资源三条红线,加强重大项目水资源论证,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加强塔里木盆地周边防沙治沙、天山北坡森林植被保护与恢复、叶尔羌河防洪治理等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和田、喀什等城市沙尘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农村环境保护,整治农村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膜残留回收。完成造林250万亩,封禁沙化土地154万亩,保护天然林3.2亿亩、公益林1.4亿亩,禁牧草场1.5亿亩。对塔里木河下游开展第15次生态输水,巩固了治理成果。
七是大力支持兵团建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自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的重要职责。我们一如既往地支持兵团大力推进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着力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民生,促进就业,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兵团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就。2014年,兵团生产总值增长1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连队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