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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抓统筹、促均衡,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坚持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完善点上开发、面上保护机制,健全以城带乡、区域合作机制,促进人口集中、产业集约集聚发展。
强化规划对城镇化的引导调控作用。全面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积极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体现时代特征、地域特色、人文特点,推动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融合,城镇化率超过50%,让全省一半以上人口在城镇安居乐业。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推动西宁、海东城镇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引导城镇建设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防止急于求成、盲目铺摊子。启动“三规合一”试点,推动海东和格尔木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取得明显进展。
提升城镇建设管理和综合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融资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共同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承载能力和服务管理水平。支持西宁市充分利用南北高速环线,构建内网外环的交通新格局,有效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配套政策,有序推动进城农牧民市民化,让他们生活得更踏实、更舒心。
加快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围绕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在交通沿线和人口集中地区再建设16个“美丽城镇”,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提升城镇功能和品质,增强城镇辐射带动能力。以新建300个“美丽乡村”为载体,统筹推进农牧区基础设施、住房建设、环境整治、文化惠民、农牧民素质提升等工程,促进田园风光和现代气息交相辉映。
推进区域特色发展和协调发展。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完善实施差别化支持政策,让各地发展更具特色、更有活力,在打造“四区两带一线”区域发展品牌上取得新成效。重点打造东部城市群增长极,支持西宁加快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新片区开发,加快海东核心片区建设,提升城市承载力。加快柴达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发展后劲。推动环湖地区特色发展,打造绿色精品小城镇。推进青南地区平安与振兴,巩固玉树灾后重建成果,实现生态和生计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