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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当先行、做示范,合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从主体功能、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深入实施生态保护建设工程,保护好大自然赐予的绿色财富,争当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
加快节能减排和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好节能减排降碳工程,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完成西宁市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煤改气,西宁、海东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继续保持在70%以上。全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发现问题的限期整改。深入开展“家园美化”行动,重点在三江源地区、铁路沿线、国省干道、旅游景区、主要乡镇所在地整体推进,提高乡村连片整治覆盖率。抓紧木里矿区环境综合整治,确保矿坑和渣山治理、植被和湿地恢复取得明显成效。深入实施清洁水行动,巩固提高湟水河治理成果,开展重点企业废水深度治理,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今年所有县城要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营。
积极发展生态经济。编制全省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规划,以循环经济和生态产业为主要模式,支持建设一批生态型重点示范工程。在东部地区,抓紧谋划实施一批环保产业项目,努力创造竞争新优势。在柴达木地区,着力推动生态保护和循环经济耦合发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扶持发展生态畜牧业、民族传统手工业和民族文化产业,建设民族特色旅游商品生产基地。积极推动可可西里藏羚羊栖息地申报世界自然遗产等工作,着力打造一批世界级的生态品牌。
构筑生态文明制度新体系。健全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政策和产业准入目录。制定全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县域生态保护红线落地试点,强化生态保护属地责任。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大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推进力度。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全面启动国家公园体制建设试点工作,争取扩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实施范围,开展青海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充分利用青海生态品牌的放大效应,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中华水塔”的生态安全屏障,让青海蓝、高原绿、江河清,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