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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行业氨氮排放情况
2012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氨氮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4个行业的氨氮排放量14.4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排放总量的59.3%,较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
2012年,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氨氮排放量前5位的省份依次是湖南、新疆、湖北、甘肃和安徽,5个省份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氨氮排放量为4.1万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氨氮排放量的48.5%。
造纸和纸制品业氨氮前5位的省份依次是河北、山东、湖南、广东和浙江,5个省份造纸和纸制品业氨氮排放量为0.9万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氨氮排放量的43.4%。
农副食品加工业氨氮排放量前5位的省份依次是河北、广西、河南、黑龙江和山东,5个省份农副食品加工业氨氮排放量为0.7万吨,占全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氨氮排放量的35.0%。
纺织业氨氮排放量较大的省份依次是浙江、广东和江苏,3个省份纺织业氨氮排放量为1.2万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氨氮排放量的63.4%。
2.3.4 行业石油类排放情况
2012年,石油类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4个行业石油类排放量为9401.0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石油类排放量的54.3%。
2012年,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油类排放量前5位的省份依次是内蒙古、山西、河北、云南和湖北,5个省份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油类排放量为1299.0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石油类排放量的49.2%。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类排放量前5位的省份依次是山西、河南、贵州、安徽和山东,5个省份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类排放量为1172.8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石油类排放量的46.2%。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类排放前5位的省份依次是江苏、河南、湖南、福建和陕西,5个省份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石油类排放量为900.3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石油类排放量的38.8%。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石油类排放量前5位的省份依次是山西、河南、辽宁、河北和内蒙古,5个省份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石油类排放量为1036.6,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石油类排放量的54.6%。
2.3.5 行业挥发酚排放情况
2012年,挥发酚排放量最大的行业为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挥发酚排放量为1234.9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挥发酚排放量的83.4%;其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挥发酚排放量为91.1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挥发酚排放量的6.1%。
2012年,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挥发酚排放量较大的省份为山西和内蒙古,其中山西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挥发酚排放量为711.6吨,内蒙古为209.5吨,分别占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挥发酚排放量的57.6%和17.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挥发酚排放量前较大的省份依次为江苏、浙江,其中江苏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挥发酚排放量为24.2吨,浙江21.8吨,分别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挥发酚排放量的26.6%和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