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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各市、县(市、区)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3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j.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3年,全省各地、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继续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和《暂行办法》,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为导向,突出九大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公开体系,健全公开机构,规范公开程序,畅通公开渠道,细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强化保密意识,以“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为原则,持续稳步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统筹谋划,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精神,结合浙江省实际,通过多方调研,认真听取群众和部门意见,形成操作性强、任务分解细、责任要求明的实施意见,及时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1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150号),为浙江省今后一个时期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定了公开目标、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间进度表,为逐步实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更好地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提供了依据。同时,也对浙江省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开设“浙江发布”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平台、统筹省级部门和各市新闻发布资料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各地、各部门在信息“及时公开透明”、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方面有了很大进步,使信息公开不仅成为处理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基本原则,也成为政府的日常活动。
(二)围绕重点,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2013年,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国务院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度高的九大重点领域,以点带面,依法有序公开政府信息。
1.着力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研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省级联合审批60天流程图、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等,努力打造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时限最短的省份。一是抓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按照新一轮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了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对无法律法规依据、市场竞争能够有效调节、行业和社会中介组织能够自律管理、无实际需求,以及通过事后监管能够达到管理目的的审批事项,予以取消;对不涉及跨行政区域、不需要使用省财政资金、未纳入省政府投资项目省级审批目录,以及直接面向基层、面广量大、审批频率高、基层有能力承接的,法律法规未严格限制的审批事项予以下放。通过清理,省本级行政许可事项从706项减少到42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从560项减少到96项。省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分别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保留、下放事项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0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07号)对外予以公布,还在《浙江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公布。督促各设区市加快审批项目库公开工作。在开展11个设区市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基础上,建立了审批事项项目库以及相关说明,逐步在当地主要媒体和网站上公开。二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标准信息公开。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逐步规范省、市两级审批事项的名称,做到上下一致。着手制定审批事项编码规则,对省、市保留的所有审批事项统一编码,严格控制新增审批事项,审批事项及编码逐步在网上公开,方便群众查询监督。同时制定了详细的服务规范和标准,推进审批内容、申报材料、审批要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审批收费的标准化、规范化。积极推进各市县行政审批领域政策法规和审批标准信息公开。宁波等地制定了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通过制定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许可(准入)标准,逐步建立本级政府权限内的基本建设、行业准入、技术改造和外资外商外贸等方面行政审批的整套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建立联合审批会审会办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审批标准一体化、环节整体化、进度同步化、过程透明化。三是着力搭建行政审批公开化、透明化网上平台。制定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省级联合审批实施办法和网上联合审批管理办法,搭建了省级联合审批网络平台,开通了14个省级部门、500多个市县级部门的审批网络,建立了一个项目编号全程网上审批的“一号通”联合审批制度,实现网上审批透明运行。推进各地行政服务机构建立网上审批系统。实行审批事项网上受理、表格下载、并联审批、实时监察、结果告知,并以短信提醒的方式及时告知当事人办理情况,做到“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设立电子信息查询平台。通过采取部门协调、运行保障和制度建设等措施,运用信息化技术将审批事项办事流程、申报材料要求等录入统一平台,供当事人查询。四是推进省级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推进环境影响评价评估省级专家库和节能评价评估专家库公开,文物保护与压覆矿产资源2项规划及数据库公开,7项高度垄断审批中介市场准入标准信息公开。
2.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财政审计信息公开
扎实稳妥有序地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公开透明度。一是推动部门预算公开。2013年68家省级部门通过各自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经省人大审查的部门预算,结合部门概况等文字说明和收支预算总表及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张表格,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内容。在2012年公开到款的基础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重点支出科目还细化到项级。二是重点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经过两年谋划和努力,严控“三公”经费预算,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为“三公”经费公开打下良好基础。2013年10月,67家省级部门的“三公”经费首次向社会公开,圆满完成了国务院提出的两年内公开省级“三公”经费的要求,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三是深化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公开。2013年10月,68家省级部门决算首次向社会公开。2013年10月,在网上公开了《关于浙江省2012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以及2012年省级财政决算表和省级基金决算表,对全省和省级2012年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作了明晰的公开。四是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央要求,结合浙江省实际,对2013—2015年各市、县(市、区)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提出了要求和部署。明确了到2015年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全部开展总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五是推进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上网公布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中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有关信息,有力地促进了相关单位对曝光问题的整改和落实力度,提升了审计价值,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免疫系统”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