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

2014年04月17日15:1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公开信息 政府支出 政府职能转变 招生章程 录取考生

(二)主动公开途径

继续发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公众查阅点、政府热线等主要公开渠道的作用,积极拓展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府信息,增强服务性、时效性、互动性,扩大信息影响力。

1、充分发挥传统公开渠道平台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公开市政府及市级机关文件2000多件,发布上海要闻1万多条。推进网站互动功能,“中国上海”举办在线访谈15期,全市政府网站开展网上征询(征集、公示、评议)近千次。优化查阅检索功能,实现各级政府网站60多万条信息全网检索,提升信息的集中度和规范性。同时,44个政府或部门网站开设了英文版,部分还设有日语、法语、西班牙语等,注重为外籍人员提供信息服务。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全市政府系统召开新闻发布会280多场,新闻通气会400多场,及时将政府重点工作、重要措施和权威解读传递给公众,并积极有效地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继续按每月2期发行市政府公报,每期20万份,共发布各类文件188件。各区县政府均出版政府公报。进一步加强热线电话建设和管理。继续搞好已有20多年历史的“夏令热线”活动,日均接听市民来电3000余个,传播政府信息、受理市民诉求,借助舆论监督,督促相关问题迅速解决。“12348”法律服务热线2011年起率先推出24小时全年无休人工接答,随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着力建设新媒体信息发布新渠道。“上海发布”依托新浪、腾迅、东方、新民网四大政务平台,发布微博信息逾1万条(单个平台计),较2012年增长25%,粉丝量约950万,同比增长90%。紧跟新媒体技术最新发展和应用,及时增设微信发布平台,粉丝量超过16万,阅读次数达750万。进一步完善重大政策宣传发布工作机制,使用“图解新闻”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强政策解读,使政府信息传播更加可视、可读、可感。继续做好“微访谈”栏目,让政府部门与网友“面对面”交流,形成良性互动。同时,立足于提高重要会议的影响力与知晓度,妥善做好会议内容微博发布,并探索通过微直播方式提高公开力度和深度,成功开创省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借助微博平台审议直播先例。充分利用微信平台互动查询功能,提供“上海便民信息数据库”查询服务,涵盖交通、社保、教育、卫生等多个民生领域,日查询量超过1000次。

3、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有效形式。针对门户网站与政务微博之间表现形式单一,发布内容不同步,缺乏互动机制的现状,“中国上海”全新上线“消息速递”栏目,通过检索引擎、信息聚合、标签标记等方式,强化门户网站与政务微博的整合,提供“一站式”的信息服务窗口,引导和帮助公众获得更全面、更及时、更感兴趣的信息内容。目前,该栏目收录上海市52个部门、17个区县和15个主要社会团体、公共服务机构、国有企业发布的微博信息,日均发布450条。上海市各级政府部门也结合工作特点,不断开创信息公开新方式,努力满足公众信息需求。市水务局在全国自来水行业率先推出手机APP应用软件“阿拉自来水”,提供水质、水量信息查询。市公安局参与沪上知名电视节目录制,通过情景剧、社区巡演等方式,发布安全防范信息。市发展改革委在论坛、IPTV等平台发布价格收费等信息,丰富公开渠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利用“市民信箱”平台,完善个性化项目,加强政府信息定制服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托人民日报电子阅报栏,打造“上海放心吃”食品安全便民信息展示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3年,上海市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2万余条。

上海市各级政府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万件,同比上升1.2%。其中市级机关收到6531件,区县政府及工作部门收到12639件。从申请渠道看,当面、网上提交表单、信函是主要申请形式,申请量分别为8812件、6772件、3372件,所占比重分别为46%、35.3%、17.6%。另外,以电子邮件形式申请114件,占0.6%,以传真形式申请33件,占0.2%,以其他形式申请67件,占0.3%。

在市级机关中,申请量列前5位的是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在区县政府中,申请量列前5位的是浦东、黄浦、闸北、虹口、杨浦。

从申请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房地规划、征收补偿、社会保障、户籍管理、项目审批等方面。总体上,申请事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与自身权利主张和利益诉求密切相关,与社会热点密切相关。

(二)申请处理情况

已经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563件,其余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其中除去“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申请内容不明确”等情况,在可以答复是否公开的情形中,实际公开比例为91.6%。

在答复中,“同意公开”7733件,占总数41.7%;“同意部分公开”229件,占总数1.2%,两者合计占总数42.9%;“不予公开”732件,占总数3.9%。

其余9869件中,“信息不存在”3141件,占总数16.9%;“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2596件,占总数14%;“申请内容不明确”2095件,占总数11.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722件,占总数3.9%;“重复申请”351件,占总数1.9%;“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自行撤销申请”等其他情形964件,占总数5.2%。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级政府机关按照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上海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共计5602.4元。

同时,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确有经济困难情形的人员,依法减免了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情况

上海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809件,同比下降33.6%。其中,市政府受理254件,当年办结257件(含上年结转)。在当年办结的复议申请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23件,申请人自行撤回申请终止审理18件,纠错16件,纠错率为6.2%,同比增加1.9个百分点。

上海市各级法院共一审审结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576件,同比下降1.2%。其中,纠错28件,纠错率为4.8%,同比增加0.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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