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

2014年04月17日15:1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公开信息 政府支出 政府职能转变 招生章程 录取考生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各区(县)人民政府(下称“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办、局(下称“市级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电话:63582606,电子邮箱:xxgkyjx@shanghai.gov.cn)。

一、概述

2013年,上海市新一届政府在国务院统一部署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步伐明显加快,信息公开实效明显提升。

(一)加强研究部署,明确工作方向。上海市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有关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并作为建章立制的重要内容。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将高度透明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体现“两高、两少、两尊重”的重要内容,提出了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公共政策、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要依法更加公开、更加透明,率先探索推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等具体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的情况汇报,强调信息公开是各级政府主动顺应形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依法依规行政能力的必然举措,要从上海市实际出发,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并善于在信息公开过程中主动查找、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各项工作依法规范。市政府办公厅制定上海市工作要点,细化分解任务。上海市各级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特别是注重发挥信息公开倒逼作用,建立督促整改机制,形成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的良性互动。在全国省级政府中率先实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围绕重点领域,优化公开服务。围绕国务院办公厅确定的九个当前重点公开领域,细化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和要求,全面贯彻。2013年,公布了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明确未公开的行政许可事项、条件、程序、材料目录等,原则上不得作为审批依据。进一步突出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等财政信息公开的要求,90多家市级预算单位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信息公开,摇号选房结果在市、区县、乡镇同步公布。制定《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办法》,公布了四批食品生产和一批药品生产“黑名单”,涉及39名责任人、19家企业。每日发布包括PM2.5信息在内的空气质量指数(AQI)预报,公开中心城区供水水质监测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和市安全监管局网站同步公开8起事故调查报告,提前实现全面公开重大、较大事故调查报告的工作目标,并推动区县政府公开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继续做好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全面开展网上晒价工作,内容涵盖主副食品价格、超市商品价格等。进一步加大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力度,构建征地信息目录框架,推行电子协议签约模式,在征收地块公示大厅电子触摸显示屏公开签约动态、补偿安置结果等信息。在全国省级政府中首次开展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评议,推动高校主动公开招生考试及财务信息,部分高校向社会公开了学校经费来源、年度预算决算、财政专项资金等信息。

(三)立足工作实际,增强公开实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要求,上海市积极拓展和优化公开渠道,发挥门户网站信息集聚和政务微博传播迅速的特点,施行“中国上海”和“上海发布”联动发布政府信息机制,放大协同叠加效应。金山区政府开发建设公众服务信息发布平台,集合政府网站、手机短信、语音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特定人群推送公共政策、突发应急、便民服务等信息,提高信息可及性和服务性。加强与公众沟通回应,制定《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集体决策的范围,并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公众参与度,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如针对居住证管理办法、活禽交易管理办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等重大政策,在制定过程中通过网上征集评议、举行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征求广大市民、专家学者意见,水价调整前还公开了近三年水价成本信息。适应大数据时代发展要求,积极推动数据性信息有序向社会开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制定《上海市企业失信信息查询与使用办法》,在建设市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12个重点领域加强信用记录应用。此外,以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为契机,更加突出信息公开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中的作用,将管理信息公开列为自贸区管理办法的专门条款,营造透明开放的市场环境。目前,自贸区有关政策内容、管理规定等已主动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行政审批、行政监管等信息正在有序推进集中公开。

(四)完善配套措施,强化公开基础。健全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制度,逐步提高公开比例,全年主动公开党政混合信息522件,占制发总数的34.5%。市政府办公厅带头落实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均说明理由,推动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普陀、虹口等区县政府以及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积极探索细化主动公开目录,规范主动公开工作。相关部门围绕依申请公开实践中遇到的若干问题加强调研,提出工作建议,提高全市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同时,进一步夯实公开基础。社会关注度高,信息公开工作量较大的市级机关以及大部分区县政府成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扩大信息来源,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重要会议的途径,为掌握相关信息提供便利条件。继续把信息公开列为新进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全市性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强化公开理念,提高工作能力。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专项考核列入全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调整完善考核方案,优化考核方式,发挥导向功能,强化结果应用,增强考核工作的权威性。继续组织开展第三方社会评议,并认真研究评议结果,分析不足,及时改进。启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构建基础工作数据库,提高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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