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3年06月20日10:3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计划生育奖励 卫生技术人员 卫生人员 产科出血 卫生行政处罚 奖励扶助 卫生总费用 卫生厕所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卫生资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6月19日讯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2012年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是全文:

2012年,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有序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努力改善医疗卫生服务;着力加强重大疾病防控与食品安全监管,扎实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一、卫生资源

(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2012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950297个,比上年减少4092个(主要原因是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后村卫生室合并)。其中:医院2317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12620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2083个。与上年比较,医院增加119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减少5383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增加157个(见表1)。

医院中,公立医院13384个,民营医院9786个。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1624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989个),二级医院6566个,一级医院5962个,未定级医院9018个。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床位以下医院13814个,100-199张医院3488个,200-499张医院3508个,500-799张医院1301个,800张及以上医院1059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33562个,乡镇卫生院37097个,诊所和医务室177798个,村卫生室653419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6766个,比上年减少475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90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406个、县(区、县级市)级2808个。卫生监督机构3088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399个、县(区、县级市)级2633个,另有76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9个其他行政部门承担卫生监督职责。

 

1   2   3   4   5   下一页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