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妇幼卫生
(一)妇幼保健。2012年,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5.0%,产后访视率92.6%。与上年比较,产前检查率和产后访视率有所提高(见表19)。2012年住院分娩率为99.2%(市99.7%,县98.8%),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市提高0.1个百分点,县提高0.7个百分点)。
2012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7.0%,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7.6%,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
(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据妇幼卫生监测,2012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3.2‰,其中:城市5.9‰, 农村16.2‰;婴儿死亡率10.3‰,其中:城市5.2‰, 农村12.4‰;新生儿死亡率6.9‰,其中:城市3.9‰,农村8.1‰。与上年相比,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见表20)。
(三)孕产妇死亡率。据妇幼卫生监测,2012年,孕产妇死亡率为24.5/10万,其中:城市22.2/10万,农村25.6/10万。与上年相比,孕产妇死亡率有所下降(见表20)。城市孕产妇主要死因构成:产科出血占25.6%、羊水栓塞占17.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占7.0%、合并心脏病占7.0%;农村孕产妇主要死因构成:产科出血占27.5%、羊水栓塞占11.5%、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占8.4%、合并心脏病占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