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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2 各省情况
2.1 辽宁省
辽宁省级审批用海项目现场监测核查工作
《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初稿编制完成。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围填海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已批准的围填海项目实施情况核查工作,完成2005-2008年省级审批用海项目的核查监测。
锦州市率先对渔港区、锦州港区、笔架山国家特别生态保护区的用海情况进行24小时监控。
2010年,辽宁全省新确权项目共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632本,确权海域面积105470.49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166901.71万元。其中,养殖用海共发放证书482本,确权97667.04公顷;填海造地确权3011.53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125810.36万元。
2.2 河北省
河北省召开海籍调查工作会议
制定《关于加强建设用海管理的若干意见》、《河北省建设项目用海预审办法》,完善节约集约用海管理措施,对建设项目填海造地实行控制指标管理。
《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河北省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初稿编制完成。
以县为单位启动全省海籍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
2010年,河北全省新确权项目共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52本,确权海域面积4679.83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51951.70万元。其中,填海造地确权1180.82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50042.99万元。
2.3 天津市
天津市海洋局到临港工业区调研服务
立足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实际,保证天津市战略规划落实,协调用海矛盾,积极为滨海新区各大项目用海提供服务保障。
《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初稿编制完成。开展“天津市建设项目填海指导标准”研究,提高填海项目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制定《区域用海规划内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用海登记管理办法》,完善区域用海内非经营性用海登记手续。
组织召开天津市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研讨会,进一步规范天津市海域使用论证工作。
2010年,天津市新确权项目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51本,确权海域面积2150.02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200012.32万元。其中,填海造地确权1290.25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183677.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