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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快平潭开放开发,闽台合作先行先试
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全面展开。赋予平潭设区市及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成立促进平潭开放开发顾问团。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并上报国务院。平潭海峡大桥、渔平高速公路等项目建成通车,福州至平潭快速铁路及跨海公铁大桥、长平高速公路、平潭海峡大桥复桥、环岛公路一期等项目开工建设。完成1000万株植树任务。金井湾、幸福洋等组团开发先行启动。
闽台经贸合作纵深拓展。做好ECFA签署的跟进工作,主动对接两岸产业搭桥计划。海峡产业投资基金正式运作,兴业银行等获准开展新台币兑换业务。闽台率先实现特殊监管区、电子商务对接。全年合同利用台资增长1.4倍,闽台贸易额增长48.7%。
闽台交流交往更加密切。成功举办第二届海峡论坛。省经贸文化交流团赴台“走亲访友做生意”取得积极成效。闽台107对特色乡镇实现对接。启动闽台乡村游,经我省赴台旅游人数突破18万人次。新增福州、厦门两个空中货运直航航点,开通闽台邮政货运航线。“小三通”客运量达144.2万人次,闽台空中直航每周往返120个航班,全年运送旅客53.9万人次,泉州成为两岸空中直航新航点。率先在事业单位招聘台湾专才,闽台联合培养职教人才4000多人,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交流合作继续深化。
(四)全力以赴抗灾救灾,恢复重建有力有效
去年我省连续遭受特大冰雹、强降雨灾害和五个强台风袭击。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和国家部委大力支持下,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提前部署,周密组织,全面落实“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机制,全省党政军民众志成城、奋力抗灾救灾,累计紧急转移群众222.6万人次,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应对全球最强台风“鲇鱼”实现人员零伤亡。出台一系列灾后重建恢复生产扶持政策,确定福州、厦门对口支援三明、南平,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有序开展,重建户春节前可搬入新居。
(五)强化公共服务,社会建设扎实推进
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继续加强。全年新增城镇就业65.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6万人。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138元。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实现设区市统筹,养老保险关系实现跨省、跨市转移接续,医保实行异地就医和结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继续提高。33个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社保卡就诊一卡通工作持续推进。
社会事业加快进步。基本建成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完整的助学体系,72个县市区实现“双高普九”,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3.4%,实现每个设区市都有一所公办本科高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连续9年居全国首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成阶段性目标,新增床位6700张,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建成5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实施,十大文化产业迅速发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深化。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全国人口普查顺利开展。泰宁丹霞世界自然遗产、宁德世界地质公园、福州中国温泉之都申报成功。中国航海日、全国特奥会、省运会、省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成功举办,我省运动员在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和慈善事业取得新进展。对口支援成效显著,援建彭州三年任务两年完成,新一轮援藏援疆工作扎实推进。人事、编制、民族、宗教、气象、防震、档案、地方志等工作继续加强。
社会保持安定稳定。新一轮平安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4.9%。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五位一体”长效机制,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信访总量明显下降。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各类事故发生起数下降5.3%。国防动员、优抚安置、双拥共建、民兵预备役、海防、人防、反走私等工作取得新进展。
(六)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
各级政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依法执行人大决定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人大代表视察及专项调研。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认真办理政协提案,积极采纳委员调研成果。全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808件、省政协提案1083件,办结率均为100%。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加强政府立法,全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4项,出台省政府规章6件。完成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清理任务。“五五”普法顺利完成。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加强行政监察,深化效能建设。抓好纠风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审计和稽察。落实廉政准则,反腐倡廉工作得到加强。
2010年工作任务的完成,标志着“十一五”规划胜利实现。过去的五年,是发展思路拓展提升的五年,海西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海西列入全国主体功能区的重点开发区域,平潭开放开发得到特殊扶持,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享受中西部优惠政策,国家部委在规划、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加大对我省的支持力度,福建进入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阶段;是发展实力显著增强的五年,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有效克服各种灾害的不利影响,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全省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外贸进出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都比2005年翻了一番,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2005年的3.5倍,特别是基础设施全面改善,铁路新增快速干线里程504公里、在建里程和运营里程均突破2000公里、其中快速铁路在建和运营里程超过1500公里,高速公路新增通车里程实现翻番、总里程达2403公里、在建里程超过2000公里,港口新增吞吐能力1.8亿吨、吞吐量由2005年的1.98亿吨增加到3.27亿吨,机场旅客吞吐量接近翻番,电力新增装机容量实现翻番、累计达3480万千瓦,形成500千伏大环网;是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五年,坚持“好”字优先、能快则快,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三次产业比例从12.6∶48.5∶38.9调整为9.5∶51.3∶39.2,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2%、比工业增加值年均增幅高2.1个百分点,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居全国第5位,节能减排目标预计可以完成,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首位,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是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的五年,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加9460元和2977元,全面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省居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
“十一五”发展的成就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人民齐心协力、团结奋斗和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为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付出辛勤劳动的全省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企业家、公务人员,向给予政府工作有力支持与有效监督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向为福建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中央各部门及驻闽机构、驻闽部队、武警官兵、公安民警,向关心支持福建发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人,表示诚挚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还在继续,稳定和扩大外贸出口面临困难,物价上涨压力加大;经济实力还不够强,发展后劲还显不足,高水平的大项目落地还不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不够快,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较大挑战;农民持续增收基础不牢固,农田水利设施依然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城镇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社会事业发展和改善群众生活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存在薄弱环节,城市管理问题仍然不少;政府职能需要加快转变,一些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甚至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和消极腐败现象。正视差距、改进不足,各级政府责无旁贷。我们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解决问题,以强烈的责任心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