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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互助小组到扶贫互助协会的转变
在试点初期,霍山着眼于该县贫困人口分布、实际需求和管理能力,还是选择以适合贫困户的小规模、低风险、方便农民借款的村民组为单位建立互助资金组织,这也符合霍山县当时的农民实际管理水平。到2008年6月底,全县共建立互助资金小组146个,投入各类扶持资金264.46万元。
随着试点工作逐步推开,各级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国家政策相继出台,农民能力不断增强,发展需求日益加大。该县互助资金项目快速发展,原有的互助资金小组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县扶贫办、财政局通过深入调查,总结分析,积极探索以村级扶贫互助协会取代互助资金小组,及时转变互助资金组织形式。2008年11月,霍山县政府出台了《霍山县村民互助资金固点扩面实施意见》(霍政[2008]134号),实现互助资金小组的转型升级。首批选择了8个村,对47个互助资金小组进行整合,组建了8个村级扶贫互助协会,在县民政局登记注册,在农村合作银行开设账户,在村委会设立办公场所,每个协会选举产生4-5名稳定的日常管理人员,开辟了互助组织注册先河。截止2012年11月,全县共注册成立了71个村级扶贫互助协会,覆盖16个乡镇,入会农户8265户,其中贫困户3224户,累计投入扶持资金2075万元,累计发放借款5600万元,回收资金3710万元,到期还款率99.3%。
在国家互助资金指导意出台之前,霍山县不断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找出不足,从2008年6月始,该县停止新建互助资金小组,认真做好固点扩面工作,探索互助组织注册途径,把建立村级扶贫互助协会(县民政局只能用“协会”名称)作为主要方向,并且做到两个“优先”,即优先整合有互助资金小组的村、优先在整村推进重点村建立互助协会。主要做法是:
1、宣传引导。统一认识,层层宣传,引导农户建立互助协会。该县应用参与式方法,分别召开由县级业务部门、乡镇、村两委、互助资金小组、村民组长、党员、村民代表等不同层次不同群体参加的若干次座谈会,解释扶贫互助协会宗旨、业务范围、操作办法以及相关的扶贫政策,从思想上让村民了解由小组到协会的好处,促进整合工作。
我县在整合过程中,遇到这样几个突出的问题:一是原小组管理人员不理解,认为整合是对自己管理资金权力的削弱;二是互助资金小组资金所有权在村民组,整合到协会后,所有权扩大了,有些农户不支持;三是有的农户借款没到期,又外出打工,资金不能及时整合到位等等。
针对这些问题,县互助资金协会(2007年,成立了霍山县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协会,聘请3位离岗同志专职从事互助资金日常工作)深入村组,宣传解释,协助整合工作。
为降低整合难度,该县只整合扶持的资金,小组产生的占用费由原小组支配,原小组农户可以按程序优先加入协会,受村民拥戴的原互助资金小组长优先作为互助协会理事会或监事会提名人选。通过反复宣传,绝大部分资金都及时整合到位。
对无法建立扶贫互助协会的,由乡镇政府收回原小组资金,调入其它村扶贫互助协会,如洛阳河村、烂泥坳村的2个小组资金收回分别调入了牛角冲、古桥畈村扶贫协会;对一个村内有规模较大、运作良好的互助资金小组,村两委又不想再建协会的,就以该互助资金小组为中心向周边扩展,达到注册条件为其注册转型为扶贫互助协会,如佛子岭村建国互助资金小组,注册成了佛子岭镇建国扶贫互助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