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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1月26日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的6个工作机制和10项重点工作。《意见》提出,要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创新社会参与机制。进一步整合力量、明确责任、明确目标,组织实施扶贫开发10项重点工作,分别是: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农村电力保障、危房改造、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扶贫、教育扶贫、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建设和贫困村信息化。
《意见》提出,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加大资金管理改革力度,增强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项目资金要到村到户,切实使资金直接用于扶贫对象。把资金分配与工作考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探索以奖代补等竞争性分配办法。简化资金拨付流程,项目审批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以扶贫攻坚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整合扶贫和相关涉农资金,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有效做法。加强资金监管,强化地方责任,省、市两级政府主要负责资金和项目监管,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好扶贫项目,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资金审计结果的监督,管好用好资金。坚持和完善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积极发挥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作用,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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