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张世峰回答提问
中国网 赵娜 摄影
6月6日,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张世峰就最近有媒体和网民反映,在地震灾区的部分殡仪馆,对地震遇难者遗体火化、骨灰认领收取高额费用问题一事表示,5月17号,民政部、公安部、卫生部出台了意见之后,四川省民政厅立即根据三部委的意见,实行免收火化等基本费用的规定。从5月17号之后,四川境内火化都免收火化等基本费用。
张世峰说,我们注意到一些网民所提出的问题,我们与四川省民政厅、市州民政局进行沟通,得到的结果并非是如网上所说的那样,里面有一些是不实际的,有一些存在一定的误解。
张世峰说,由于这次四川汶川大地震的突发性,在开始的时候很多政策是根据情况逐步制定和完善的。
首先,5月12号汶川大地震发生之后,5月13号到15号,当时在四川省内,对于遗体火化收费问题并没有出台新的政策。这是由于当时在灾后主要是紧急抢救,是救命的问题。当时四川没有出台相关政策。因此这些费用是按照过去的有关规定执行的。
5月15号,四川省民政厅根据当时遗体处理的情况,紧急地进行了研究,并且明确了对于震灾中遇难的遗体火化,实行先挂账,暂不收火化费。基于这种规定,从5月15号开始,四川省灾区许多殡仪馆,就开始了退还火化费的工作。
张世峰举例说,由于北川县没有殡仪馆,在5月13号到15号有一些遗体火化,就是在绵阳市其他殡仪馆进行的。当时绵阳市其他殡仪馆立即开始了向家属退还火化费的工作。但由于联络方面的困难,直到今天退火化费的比例还没有做到百分之百。当时去火化,家属来了直接就可以联系,现在他们离开了,殡仪馆现在的工作非常紧张,同时要在很短的时间内向几百个家庭电话沟通火化费的退还,这是相当困难的。
5月17号,民政部、公安部、卫生部出台了意见,四川省民政厅接到意见之后,立即根据三部委的意见,实行免收火化等基本费用的规定。从5月17号之后,四川境内火化都要免收火化等基本费用。
当然在火化费用收取问题上,我们要处理几个关系:
一是不同时间段的关系。5月13号到5月15号,当时在新的政策没有出台之前,各个殡仪馆都是按照过去的规定收取火化费。如果把这个问题一概看为四川殡仪馆对灾区遗体收取火化费,是不是不合适?这个收费方法在5月13号到15号是存在的,因为新的政策没出台,如果我们不考虑时间关系,把它说成是现在存在的问题,这就严重的违背。果真如此这样一说,就反映了殡仪馆不按政策规定办事。所以时间要搞清楚,这个费用是当时什么政策背景下收取的?我觉得我们要了解这点,很多问题就能够解决。
二是火化基本费用与其他费用的问题。火化的项目很多。我们所说的火化是最基本的。比如说现在四川每一个遗体火化的同时,还要送300块钱的骨灰盒。如果家属说不要300元的骨灰盒,要3万的,到时候殡仪馆给了家属3万的,家属不进行补差是不行的。所以政策规定免征基本费用。比如说有的应该在广元青川火化,家属要求殡仪馆租车送到成都去。那么我们殡仪馆尽量满足家属的需求,有的家属提出要租车,殡仪馆没有车,如果要租车,那只有社会租车,从广元青川到成都送骨灰盒。
第二个关系要处理的是,基本费用和其他费用的问题,有的费用是个性化的要求,一看是无条件的都免除,就说不符合三部委文件的规定。三部委文件规定基本费用实行补差,这并不是不人性化,恰恰是考虑到社会的公平,有特殊需要就必须满足,在当前灾情特别紧张的情况下,有时是很难满足。
张世峰说,由于这次地震造成的死亡人数巨大,5月12号各地灾区的殡仪馆基本上每天都是24小时工作,不然的话,就是一个院子里摆满遗体的画面,真实的情况和拍的照片我们都看到了,一个院子里都是满的,要进行很多的处理。由于这次火化量非常大,所以各个殡仪馆都是超负荷的运转,殡仪馆的广大工作人员在艰苦的条件下,仍然兢兢业业、夜以继日地工作。应当给予他们更多的理解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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