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臧景范表示,在管理方式上,大中型商业银行要调整信贷管理方式,下放信贷管理权限。银监会将从管理方式等四方面督促大中型银行履行好社会责任。
臧景范指出,大中型银行既要遵循商业化经营原则,又要积极履行好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为此,银监会要求:在机构网点上,大中型商业银行现有县域机构网点要保持稳定,原则上不再自行撤并。要建立审批“绿色通道”,鼓励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县域以下增设分支机构。邮政储蓄银行也要加快县域分支机构组建步伐;在资金投放上,县域内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除上缴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等资金外,应将所有资金用于当地,支持农业和粮食生产发展。在评价考核上,要探索建立商业银行支农服务评价制度,根据其在县域内新增贷款占新增存款的比例,对在城市地区增设机构网点以及开办新业务等准入事项实行差别政策;在管理方式上,大中型商业银行要调整信贷管理方式,下放信贷管理权限,提高县域资金运用水平。(证券日报 闫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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