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兰浩特2月17日电(记者邹伟、任会斌)隆冬时节,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寒气逼人,但在这个国家重点扶持贫困旗的查干珠日和嘎查,居民们告诉记者,他们的日子越来越有奔头。
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提高扶贫开发水平”,“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些话听着很贴心!”村民们说。
记者了解到,这个区域性贫困突出的革命老区,近年来,在农牧区劳动力大量转移的背景下,尝试围绕土地等生产要素有偿流转进行创新,扶贫工作出现了可喜变化。
放开“一个权利”,享受“五个待遇”
作为较早实行土地经营权自愿、有偿流转的地区,记者在胡尔勒镇采访时频繁听到两个说法:“一个权利”和“五个待遇”。
44岁的五月是查干珠日和嘎查一家贫困户的女主人,在政府牵线之下,前年她与当地农业大户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书》。
土地使用权不变;大户每年每亩地补给五月家100公斤玉米;每年每5亩地补给五月一车秸秆;在贫困户自愿的前提下,大户应优先雇用贫困户;国家粮食补贴等优惠政策由贫困户享受。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大户之后,五月享受了以上“一个权利”和“五个待遇”。
据五月介绍,之前她和丈夫种庄稼,30多亩旱地一年只能落下2000多元。转租给大户后,“地不用守了,平常去打打工,一年挣八九千元,农忙时我帮大户干活,每月也有1500多元,加上大户补的1000多公斤玉米,划算多了。”
在兴安盟突泉县等地的一些村和嘎查,也有不少人像五月这样尝到了甜头。五月表示,今年她还要续签合同。
据兴安盟副盟长杨秉谦介绍,当地很多农牧民常年在外打工,加上缺乏大型机械、生产技术,种地收入普遍较低。“土地流转后,大量劳动力解放出来,还调动了大户的积极性,粮食、打工收入比较可观,目前看能实现双赢。”
盘活生产资源,增产增效增收
走进扎赉特旗胡尔勒镇农业大户陈七十八家的院子时,他正在维修生产机械。毕业于兴安盟农牧学校的陈七十八懂技术,善于经营。他家原本只有96亩地,规模小,生产成本高。前年起开始试着租种贫困户的旱地65亩,当年合同全部兑现后,平均每亩收益提高了60元至70元,全年收入超过6万元。
同样是大户的呼格吉勒图,先后租种了李连山、那森德力格尔等贫困户的耕地70多亩,除去给贫困户的补偿外,去年收入从过去的5万元提高到近8万元。
除耕地外,兴安盟还将牲畜等生产资料纳入有偿流转的试点范围。扎赉特旗绰勒工作部兴华嘎查的养羊能手宝兴,先后承包了10户贫困户的40只母羊。按照合同,他每年给每户补偿2只羊羔、1公斤羊绒和100元钱,3年后承包的40只羊全部返还,养羊收益按6:4的比例分成。“去年我的收入翻了一番,相信只要一起努力,我们这11户人都能脱贫!”宝兴高兴地说。
目前,这种生产模式已在兴安盟不少地方出现。据介绍,扎赉特旗红旗嘎查的2550只羊承包给10个养殖大户,经过半年多饲养,已产羔1000余只,仅此一项就实现户均增收3000多元。
分散风险,扶贫更重自我积累
“土地经营权自愿、有偿流转,构成了贫富户之间利益双向互动的组合,大户条件好,敢投入,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投入少、收益高,也有利于解放贫困户的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杨秉谦分析说。
据兴安盟“扶贫办”主任张世伟介绍,经过多方帮扶及自身努力,从2005年到2007年,兴安盟的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已由785元增至1470元,重点区域的贫困人口由6.96万人减少到3.83万人。
张世伟说,正常年景大户都有收益,兑现合同不成问题,一旦出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风险也必然会转移到农业大户身上。因此,必须通过农业保险等措施,分散化解风险,防止和减少因灾返贫现象。
此外,经营权流转之后,外出打工的劳动力能否挣到钱也是一个问题。今后必须完善配套措施,将潜在风险处理好,流转的扶贫方式才能长期坚持下去。
为此,兴安盟副盟长杨秉谦表示,兴安盟今后生产要素流转扶贫工作将向两个重点倾斜:一方面,通过信贷贴息、机械配套补贴等途径扶持大户,引导大户和贫困户延长土地流转期限,以调动投入的积极性,降低风险压力;同时,将出台措施,对外出务工的农牧户加强技能培训,增强在二、三产业的就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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