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28日,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发布相关报告显示,592个国家扶贫重点县人均GDP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5584元和1928元,仅分别相当于全国的35%和54%,其经济发展现状不容乐观。
报告说,目前,592个国家扶贫重点县的经济发展水平仍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27.4∶40∶32.6,农业比重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第二、三产业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化水平为22.1%,仅相当于全国上世纪80年代初的水平。
报告说,按照世界银行人均1天1美元的标准,目前我国农村至少还有1.2亿贫困人口,大体相当于全国总人口的10%,规模仅次于印度列世界第二位。2006年国家扶贫重点县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928元,仅为全国农村水平的54%,全国城镇水平的16%;生活消费支出为1680元,仅为全国农村水平的60%,全国城镇水平的20%。如果按人均财产占有量评估,城镇居民是农村居民的25倍左右,是国家扶贫重点县农民的40倍以上。
中西部地区是我国老、少、边、穷集中分布的地区,涵盖了全国81%的老区县、83%的少数民族县、93%的陆地边境县和100%的国家扶贫重点县。报告建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必须着力抓好“两头”,除了继续鼓励和推动发达地区率先发展,以迅速提高国家的财政实力,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外,还要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把区域经济发展中“最短的木板”做长。(作者: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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