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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生父DNA
2009年底,于军深吸一口气走进街道计生办,对方答复,要提供生父信息及亲子鉴定证明。
孩子出生前两个月,于军挺着大肚子见了孩子生父最后一面,那次见面主题明了:男人还了之前借于军的5000块钱,然后宣布,于军、孩子跟他没丁点儿关系。接着电话换了,网络账号全部注销,离开北京,消失得彻彻底底。
“她现在的情况是想交罚款都没资格。”于军所在小区居委会主任李冬梅说,为帮她解决问题,居委会跟街道、派出所协调了不知多少次,也联系过吉林警方,但“对方说这事儿他们管不着。”
街道办也曾建议于军登报寻人,然后报失踪。但是报纸登了,警方又说报失踪必须是直系亲属并且提供相应证明。
李冬梅说,居委会非常想解决于军的困难,但是“规定在那儿,我们只能执行。”她还透露,因为这件事,社区连续几年评优的资格都没有。
仅有女儿生父的一张暂住证,于军走投无路。
今年年初,于军花3000元请了吉林当地一位律师,起诉孩子生父。律师多次跟法院沟通,法院审查相关材料后,觉得此事缺乏立案依据。
代理律师丁雯称,这种案子即便立案成功,后期调查取证也困难重重,“法院不能强制公民进行亲子鉴定。”
最后一条路被堵死了。
海淀区计生委的工作人员就此事表示,她的情况特殊,区里会向上级部门提交详细报告,等待具体的业务指导。“我们理解她的焦急,但是规定在这儿,我们左右不了。”
有朋友给于军介绍了朝阳的一位未婚妈妈,她去对方家里取经。“对方住别墅,孩子的生父有钱有势。”孩子顺利上了户口。
没有多问,于军就离开了。
采访中,可以遇到很多这样的故事,生父除了不能给出“名分”,办妥了一切。
隐秘增长的群体
更多的未婚妈妈像于军一样,隐没于人群中,独自为孩子寻找生存的方向。
身边都是和谐美满的小家庭,乔敏和于军们试图寻求帮助,现实的压力逼着她们把目光转向网络。
在网络世界,未婚妈妈通过QQ群、贴吧、论坛等彼此连结,抱团取暖。
“大家好。”在乔敏加入未婚妈妈QQ群时,只是简单的这句问候语,便会引来很多回应,“你宝宝多大?”“上户口了吗?”“宝爸给孩子抚养费吗?”……
在现实中承受着异样目光的她,发现网络的另一端竟有那么多同命人。
调查期间,新京报记者先后加入5个未婚妈妈QQ群,5个群总人数加起来接近2000人。
在未婚妈妈贴吧,访问量已超过31万,总发帖量超过17万。管理贴吧3年,吧主依依(网名)最大的感触是,未婚妈妈的群体在不断扩大,“他们中有未成年人,有大学生,有白领,也有人们常说的第三者,情况不同,但总体感觉人数在增多”。
小小鸟打工热线是国内最早尝试建立未婚妈妈救助热线的民间公益组织之一,但是囿于资金问题,相关计划一直搁浅。
“社会对未婚妈妈有先天歧视,未婚生育被单纯看成道德问题。”热线的创办人魏伟总结项目难以开展的原因,“官方和民间都对这个人群一直讳莫如深。”
有于军类似情况的人找到魏伟,“我们帮着联系生父,成功的很少。”魏伟说,“这种情况一定要政府部门协调解决,一个NGO不可能解决,更何况一个带孩子的女人?”
依托贴吧的平台,自身也是未婚妈妈的吧主飞飞和几个相熟的吧友曾考虑过建立未婚妈妈之间的公益救助平台。
贴吧也曾尝试捐助的几位生活特别困难的妈妈,但是由于贴吧内的女性大多“自身难保”,公益活动并未形成规模。
在我国,受制于传统观念和计生政策,未婚妈妈这个群体一直在主流视线之外,是时候好好审视这个群体了。女性生育权既不应该成为婚姻的附庸,也不应该被滥用引发生而不养等社会问题。 ——杨菊华(中国人民大学人口学系、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
主流外的“真空”
“在我国,受制于传统观念和计生政策,这一群体一直在主流视线之外。”杨菊华认为。
杨菊华是中国人民大学人口学系、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在她看来,目前青少年普遍早熟,而青年选择婚姻的年限却一再延后,这意味着从成熟之后到进入婚姻之前,有一段超过10年的真空期。
“我国的生育关怀、服务,大多是针对婚后女性开展的。这样一来,这10多年的真空期伴随着人们性观念的开放,未婚妈妈的产生和扩大成为必然。”杨菊华介绍,在西方社会,女性有选择未婚生育的权利,她们当中特别困难的,政府和民间组织会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
“是时候好好审视这个群体了。女性生育权既不应该成为婚姻的附庸,也不应该被滥用引发生而不养等社会问题。”杨菊华说,不管是政策制定还是学术领域,对未婚生育现象的关注目前都不多。
有专家建议,希望那些准未婚妈妈能冷静理性,不要冲动,要多为孩子想想。现实的困境是:仅靠妈妈一人的经济支撑,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对孩子未来健全人格的形成亦有风险,孩子将来与社会的融合度,也得不到保障。
人群中有多少乔敏和于军?如何认定未婚生育行为?从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角度,如何保障这个群体特困者的利益?
上述问题,新京报记者多次联系国家卫计委等多个部门,截至发稿,未得到上述部门回应。
多个部门相关人士回复称,受制于统计手段和传统观念,关于未婚生育的数目,目前并无权威统计。
该人士称,从孩子的成长教育及社会的接纳程度,未婚生育不应提倡。但法律上同时规定,婚生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道德评价不应该僭越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社会应对这一群体正视和宽容。
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该正视未婚生育可能引发的种种社会问题,做好重点群体的教育、引导、帮扶工作。
在北京地区,某区计生委人员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官方目前并没有专门对这一群体的统计,只是笼统地将她们算为超生人员。就该区而言,未婚妈妈占到总超生人口的5%到8%,每年有10到20个人的规模。
这其中并不包括乔敏这样的流动人口。
(记者卢美慧 谢家燕 实习生 李锐嘉 尹亚飞)
(应当事人要求,文中部分未婚母亲为化名)